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第27頁 第28頁 第29頁 第30頁 第31頁 第32頁 第33頁 第34頁 第35頁 第36頁 第37頁 第38頁 第39頁 第40頁 第41頁 第42頁 第43頁 第44頁 第45頁 第46頁 第47頁 第48頁 第49頁 第50頁 第51頁 第52頁 第53頁 第54頁 第55頁 第56頁 第57頁 第58頁 第59頁 第60頁 第61頁 第62頁 第63頁 第64頁 第65頁 第66頁 第67頁 第68頁 第69頁 第70頁 第71頁 第72頁 第73頁 第74頁 第75頁 第76頁 第77頁 第78頁 第79頁 第80頁 第81頁 第82頁 第83頁 第84頁 第85頁 第86頁 第87頁 第88頁 第89頁 第90頁 第91頁 第92頁 第93頁 第94頁 第95頁 第96頁 第97頁 第98頁 第99頁 第100頁 第101頁 第102頁 第103頁 第104頁 第105頁 第106頁 第107頁 第108頁 第109頁 第110頁 第111頁 第112頁 第113頁 第114頁 第115頁 第116頁 第117頁 第118頁 第119頁 第120頁 第121頁 】 
薄熙來案庭審8月22日至26日實錄(全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26 18:09:18  


 
  【庭審現場七】

  審判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向證人發問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發問的內容應當與本案事實有關;
  (二)不得以誘導方式發問;
  (三)不得威脅證人;
  (四)不得損害證人的人格尊嚴。
  審判長:公訴人可以向證人發問。
  公訴人:你以前多次說過薄熙來給予你一些幫助、支持,請你再簡要說說都是在哪些方面的幫助與支持?
  證人:1、2000年收購大連萬達足球隊時我得到了被告人的幫助。2、在建設定點直升飛球項目的支持。3、雙島灣石化項目。4、商務部石油專賣許可權。我與萬達談好做足球隊,但要有被告人的批示,在2000年l月2日大連市政府重點會議上,被告人宣布大連萬達球隊以後就叫大連實德足球隊。後來我們為了做個足球形狀的品牌,谷開來說讓被告人辦,後來在被告人全力推動,項目進展得很順利。雙島灣石化項目中,我找到被告,希望得到其幫助,後來也得到了其推動,關於成品油專賣項目,我們由大連市政府上報到商務部,希望被告人關注一下。
  公訴人:薄熙來給予幫助和支持,都是你自己直接找他說的嗎?你為什麼後兩個項目不再請薄谷開來轉達而是自己找薄熙來?
  證人:因為一方面2000年以後谷開來陪兒子到英國留學,為了搞足球我與被告人相對也熟了一些,所以可以直接找被告人,不需要谷開來代為轉達。
  公訴人:通過這些項目你的企業獲得到哪些利益?
  證人:品牌價值得到了提升,我們搞足球以後,在2001年前後全國有一個品牌價值的評比,我們排在前面,我們的無形資產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我主要是希望得到事情的確定性和提高辦率效率,所以想到找被告人。
  公訴人:你與薄熙來或其家人都有哪些不正當的經濟來往?
  證人:有一些經濟上的往來.2000年谷開來提出其在法國買別墅,我為其提供了323萬美元,以及一些在旅遊門票和在國外的費用幫助了一些,其兒子及朋友去非洲旅遊,我也提供了10萬餘元。瓜瓜喜歡一個電動車,大約8萬餘元,也是我給其買的。2001年10月期間薄瓜瓜信用卡大約30餘萬元人民幣是谷開來找我後,我幫著其支付的。
  公訴人:你說的為薄谷開來購買尼斯房產支付323萬美元的事,薄熙來是否知道?請你簡要說明薄熙來知情的情況?
  證人:大概在2002年8月的時候,我在被告人沈陽的家裡,谷開來用電腦給我看了我給其購買的法國房產的情況,谷開來說房子的事情時,被告人在旁邊聽見但沒有說話。2004年8月的一天晚飯後,8點以後的時間,被告人給我打電話讓我去一趟,我到被告人所在商務部的辦公室,被告人就帶我到商務部的停車過道散步,被告人和我說谷開來說我對他們都很好,這些事被告人都記著。
  公訴人:在薄熙來家裡一起看的幻燈片你又看過嗎?
  證人:看過,偵查階段我也看過,是我原來看的。
  公訴人:在商務部與薄熙來散步時還有沒有別人在場?對於在商務部散步這件李情,你為什麼記這麼清楚?
  證人:被告人親自囑咐我的,也是我們交往中比較大的事情,所以這個事情我記憶比較深刻。
  公訴人:買房的過程你知道嗎?薄谷開來為買房除了找你出資之外,還找過你嗎?
  證人:我沒有參與,我只是出錢者。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第27頁 第28頁 第29頁 第30頁 第31頁 第32頁 第33頁 第34頁 第35頁 第36頁 第37頁 第38頁 第39頁 第40頁 第41頁 第42頁 第43頁 第44頁 第45頁 第46頁 第47頁 第48頁 第49頁 第50頁 第51頁 第52頁 第53頁 第54頁 第55頁 第56頁 第57頁 第58頁 第59頁 第60頁 第61頁 第62頁 第63頁 第64頁 第65頁 第66頁 第67頁 第68頁 第69頁 第70頁 第71頁 第72頁 第73頁 第74頁 第75頁 第76頁 第77頁 第78頁 第79頁 第80頁 第81頁 第82頁 第83頁 第84頁 第85頁 第86頁 第87頁 第88頁 第89頁 第90頁 第91頁 第92頁 第93頁 第94頁 第95頁 第96頁 第97頁 第98頁 第99頁 第100頁 第101頁 第102頁 第103頁 第104頁 第105頁 第106頁 第107頁 第108頁 第109頁 第110頁 第111頁 第112頁 第113頁 第114頁 第115頁 第116頁 第117頁 第118頁 第119頁 第120頁 第121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