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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強奸罪學生留校察看 浙大法治底綫失守

  近日,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努某因犯強奸罪被判刑後,浙大對其作出留校察看一年處分決定,引起熱議。強奸罪屬於重罪,留校察看處分卻是較輕處理,這樣的輕重對照,給人不公之感,輿論指出,育人要包容,包容有底綫,浙大的校規校紀,沒有守住法治的綫,反而托住了強奸犯罪者的底;實事求是地說,即便重新做出處理,浙大聲譽因為此次事件而受損的事實已難挽回,在啓動後續調查并亡羊補牢之餘,浙大要吸取教訓,避免再蹈覆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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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學生犯強奸罪僅留校察看?專家釋疑3個法律問題

  7月21日,“浙大學生犯強奸罪獲一年半緩刑,僅被留校察看”引發熱議,不少聲音質疑處罰過輕。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表示,強奸罪被判三年以下須具備自首、犯罪未遂、中止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但因無法了解案情無法做出判斷。浙大回應稱正研究處理此事,後續情況會再公布。   20日晚,“浙大一學生強奸罪僅被留校察看”在網絡發酵。   記者從浙江大學學工部官網查閱該處分文件,處分通報顯示:2020 …【详细】

浙大犯強奸罪學生朋友圈曝光

  7月21日,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努某因犯強奸罪被判刑後,浙江大學對其作出留校察看一年處分決定的消息,引起網友熱議。對於校方處理意見引發的爭議,浙江大學黨委宣傳部長應飈在回應上游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就對努某處理意見形成的依據和標准,浙江大學將盡快公布說明。律師表示,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努某進行處分明顯不妥,強奸罪明顯不是違紀,而是犯罪。違紀、違法及犯罪其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是明顯不一 …【详细】

學生犯強奸罪被留校察看,何以惹不平?

  7月20日,一份關於“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在網上引發關注。決定顯示,2016級學生努××犯強奸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因此被浙江大學給予留校察看處分。7月21日,浙江大學微信公號通報稱,立即啓動了後續調查,一定會以事實為依據,嚴肅處理一切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絕不姑息。(澎湃新聞7月21日)   浙大“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依據在《浙江大學學生 …【详细】

對強奸犯也“留校察看”,浙大對學生的要求太低了

  學生犯了事,學校該如何處置?最近這個問題成了一個公共話題,起因是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努某因犯強奸罪被判刑後,浙江大學對其作出“留校察看一年”處分。不少人認為校方這個處罰有失妥當,輿論場甚至出現“強奸犯不開除”的質疑。浙江大學回應稱,此處理是根據該校的相關規定,并表示已經啓動後續調查,“一定會以事實為依據,嚴肅處理一切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絕不姑息。”   浙大的回應中提到的依據源自《浙江 …【详细】

強奸犯學生留校察看:浙大是否“寬嚴失據”

  這兩天,浙江大學給予強奸犯學生留校察看處分一事,引發社會熱議。據媒體報道,該校學生工作部官網7月17日公布了《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該校學生努××因強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學校研究決定對其“留校察看處分”。   7月21日下午,浙江大學最新回應稱,學校對此事高度重視,已立即啓動後續調查。將以事實為依據,嚴肅處理一切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 …【详细】

犯強奸罪學生留校察看,處罰不能選擇性“從輕”

  浙江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官網7月17日公布了一則《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該校2016級學生努××因強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學校經研究決定,給予其“留校察看處分”。   這一處罰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網友普遍認為,浙江大學對強奸犯學生處罰太輕,不應該只是留校察看,而應該開除。按照目前的刑罰和校規處罰,這名犯強奸罪的學生,無需服刑(判一年半 …【详细】

浙江大學給強奸犯留校察看處分,合規嗎?合適嗎?

  據澎湃新聞、觀察者網報道,浙江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官網7月17日公布了一則《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在社交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   當然,這場“軒然大波”裡沒有鮮花和掌聲,只有不解和憤怒。   概因這位浙大學生努某某犯下了強奸罪,先是被杭州市西湖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見(2020)浙0106刑初140號刑事判決書),後又被浙江大學給予留校察 …【详细】

被“察看”的是學生,要反思的是規則

  近日,浙江大學在讀學生努某某因犯強奸罪被法院判刑,被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在讀學生楊某、黃某因考試作弊,被開除學籍。分開來看,兩則處罰都沒問題。浙大回應說,鑒於司法部門認定努某某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節,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哈工大則表示,開除作弊學生的決定,是按照學校有關文件執行,文件已交給學生本人。   放在一 …【详细】

強奸犯留校察看 浙大校規沒守住底綫!

  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努某某,因犯強奸罪被判緩刑1年6個月,浙大做出的處分決定是,留校察看一年。網友頓時“炸開了鍋”,很多表示“氣炸了肺”。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哈工大2名學生考試作弊,直接開除學籍。有網友叫好,也有網友表示,希望學校能給學生一個機會。但是浙大這位,校方決定給機會,網友堅決不讓給。理由是,努某某強奸罪,已成定案,學習成績倒掛,沒有悔過之意,是典型的學渣兼人渣。這個觀 …【详细】

浙大學生犯強奸罪獲緩刑,“留校察看”處分還須斟酌

  一份高校處分決定惹來萬千矚目。據媒體報道,7月20日,一份關於“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在網上引發關注。這份決定顯示,2016級學生努××犯強奸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因此被浙江大學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在網上,這份處分決定成為衆矢之的。從公衆網上的議論看,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對刑期頗有微詞,強奸罪是嚴重危害社會的罪行,都構成強奸罪了,竟 …【详细】

學生犯強奸罪僅留校察看?期待浙大更詳實調查

  近日,《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引發廣泛關注。決定顯示,2016級學生努××犯強奸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因此被浙江大學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一位被法院判決的“強奸犯”,是否適合繼續留在校內,甚至順利完成學業?   高校對學生的紀律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留校察看的嚴厲程度僅次於開除學籍。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 …【详细】

浙大學生犯強奸罪僅留校察看:校方欠公衆一個說法

  7月20日晚間,來自浙江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本科生院學生工作處網站的一份文件在社交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該文件顯示,2016級學生努某某犯強奸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而浙江大學對其予以留校察看處分,此事引起熱議。   經筆者核實,此文件屬實,努某某犯強奸罪一案也於今年4月17日宣判,因涉及被害人隱私,不公開審理。   《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 …【详细】

對於公衆的關注,浙大應該盡快給個說法

  一份關於“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在網上引發熱議。2016級學生努××犯強奸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但只是被浙江大學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強奸罪的惡劣性質,不需要贅述。浙江大學為何沒有給予該學生更嚴厲的處罰,而只是給予留校察看處分,這是目前廣大網友最大的疑問。對此,浙江大學理應盡快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為公衆解惑。   按照《浙江大學學生 …【详细】

期待浙大後續調查回應社會關切

  近日,浙江大學學生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的事引發網絡關注。事件的起因是,今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判處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隨後,該生受到留校察看處分,有人認為處分偏輕。“浙江大學”微信公號7月21日消息,已立即啓動後續調查。   與其說輿論是由努某某所引發,還不如說,社會公衆更關心的是校方處理努某某的指導思想、思路與方式方法。既然展開後續調查,公衆最期待的是學 …【详细】

浙大,“留校察看”是愛還是害?

  今天同時看了兩份國內知名大學對學生的處分決定,感覺特別魔幻現實主義。   一則來自哈爾濱工業大學,處分文件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大四學生楊某,在兩門考試中找黃某某替考,兩人因考試作弊被開除學籍。   另外一則來自浙江大學,處分文件稱,努某,2016級學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判決該生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校方經研究決定,給予努某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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