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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公衆的關注,浙大應該盡快給個說法
http://www.CRNTT.com   2020-07-23 14:54:21


  一份關於“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在網上引發熱議。2016級學生努××犯強奸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但只是被浙江大學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強奸罪的惡劣性質,不需要贅述。浙江大學為何沒有給予該學生更嚴厲的處罰,而只是給予留校察看處分,這是目前廣大網友最大的疑問。對此,浙江大學理應盡快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為公衆解惑。

  按照《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如果學生被判緩刑,應該“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那麼為什麼校方選擇從輕處罰,“就輕不就重”?

  對於相關處罰決定,浙江大學此前給出的理由是,“考慮到努爾特•巴特爾是初犯,且已強烈悔罪,并懇請獲得改正機會,以及其來自民族貧困地區、又是畢業生等情況……”

  但網傳的信息顯示,涉事學生在朋友圈裡的言語毫無“強烈悔罪”之意,頻頻參與聚餐、活動的行為似乎也和“貧困生”的身份不符。正因為此類信息真假難辨,大家更需要浙江大學盡快給出回應,以正視聽。

  浙江大學是國內一所享有盛譽的高等學府,是無數學子向往的地方。有網友評論,該事件是一個負面的“招生廣告”,顯然,校方應該認識到此事性質的嚴重性。

  當然,在事情的真相出爐之前,我們也不妨保持一點耐心,給校方一些時間。無論如何,浙江大學都應該盡快給出解釋。這是對所有浙大師生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來源:澎湃新聞 作者:李勤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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