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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浙大後續調查回應社會關切
http://www.CRNTT.com   2020-07-23 14:55:01


  近日,浙江大學學生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的事引發網絡關注。事件的起因是,今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判處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隨後,該生受到留校察看處分,有人認為處分偏輕。“浙江大學”微信公號7月21日消息,已立即啓動後續調查。

  與其說輿論是由努某某所引發,還不如說,社會公衆更關心的是校方處理努某某的指導思想、思路與方式方法。既然展開後續調查,公衆最期待的是學校能够拿出一個端正的態度,直面事實,實事求是,不回避問題,給社會一個坦誠而明確的交待。

  網絡圍觀是一種社會監督形式。在努某某處分爭議這件事上,浙江大學及時回應網上輿論,這是值得肯定的。這不是說作為網絡圍觀對象只能隨輿論起舞,判斷校方處分決定是否適當,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相關規則為准繩,對的應當堅持,錯了就要糾正,如此而已。

  根據校方說明,努某某被處緩刑後,其所在學院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開展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呈報校學生獎懲委員會。6月8日,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規定,鑒於法院認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節,校學生獎懲委員會表決決定給予其留校察看處分。

  現在網上議論紛紛,坦率地說,有些自媒體的關注方向已經跑偏了。比如有報道努某某學習成績排名倒數第二,老實說大學生學習成績排名并非是非標准,能否畢業,關鍵是看他是否符合包括學分在內的畢業標准,不是其在年級的排名。

  還有人說,努某某喜歡攝影、幹過約拍、有女朋友還“撩妹”,經常上“聲色場所”。但“撩妹”和“聲色場所”不是法律概念,如果其行為沒有違法,又不違反學校管理規定,那就只涉及一個人的生活方式層面,相關質疑只能算一種苛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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