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4日電/據央視網報導,9月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檢察機關督促整治非法采礦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展現檢察機關保護礦產資源的經驗做法,引導各級檢察機關持續深入發揮公益訴訟檢察在資源保護領域的獨特作用,同時以生動的法治案例進行社會宣傳教育,引導各界更加關注並進一步做好礦產資源保護工作。
本批發布的典型案例,包括重慶市大足區檢察院督促整治非法采礦行政公益訴訟案、山西省右玉縣檢察院督促整治非法采砂行政公益訴訟案等8件,其中有5件行政公益訴訟案件、1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2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5件是提起訴訟的案例,3件是訴前程序案例。8件典型案例中,線索來源既有群眾舉報的,也有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自行發現的,還有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送的,涉及煤炭、石灰岩、砂石、地熱等多種礦產和資源種類。檢察機關履職方式方面,既有提出檢察建議、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提起單獨民事公益訴訟或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等方式,也包括推動行政機關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等,以多種途徑和方式來維護礦產資源領域的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最高檢檢委會委員、第八檢察廳廳長胡衛列表示,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和公益守護者,檢察機關在辦理礦產資源保護案件過程中,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能動履職,更深層次融入國家治理,通過自身的高水平履職,統籌推進生態環境、資源保護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檢察機關督促整治非法采礦
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目錄
1.安徽省東至縣人民檢察院訴安徽省某新材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非法采礦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2.河南省南樂縣人民檢察院訴吳某坤等人非法采礦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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