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和督促履職】
廣東省汕頭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職過程中發現案件線索後,開展了初步調查,一是在多個旅遊類網站、APP查詢收集蓮花山及其周邊的溫泉旅遊、休閑、住宿等經營信息;二是收集群眾對蓮花山非法開採地熱資源和違法建設的舉報投訴信息;三是向相關行政監管部門調取地熱資源采礦權許可資料。通過對三方信息數據分析,精準篩選出10餘條涉嫌非法開採地熱資源的經營信息。辦案人員前往經營場所地以考察溫泉經營市場情況等為由進行實地調查核實,查明了多家涉及溫泉旅遊、休閑、住宿等經營者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違法建設,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非法開採地熱資源等情況。
汕頭市檢察院於2020年6月30日立案並向汕頭市自然資源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該局依法對蓮花山周邊大規模破壞植被非農建設、非法開採地熱資源等行為進行查處。汕頭市自然資源局收到檢察建議後,推動澄海區人民政府、澄海區蓮華鎮人民政府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並認真落實整改,對違法建築進行拆除,對已拆除的用地進行復綠。8月20日,汕頭市自然資源局書面回復,案涉非法開採地熱資源的泉眼已全部封堵。同年10月底,汕頭市自然資源局再次書面回復,案涉地的非法農轉非、開採地熱資源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
為確保整改效果,汕頭市檢察院開展“回頭看”,強化跟進監督。截至2020年12月底,共督促清理拆除違法建築69處,填埋封堵用於非法開採地熱資源的泉眼35處,蓮花山周邊破壞地熱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頑疾”得到根治。在該案成功辦理的基礎上,2020年12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了地熱資源保護專項行動,通過檢察履職保護地熱資源科學、有序、合法的開發利用。
【典型意義】
檢察機關強化科技辦案,探索向數據要證據,通過對收集的多方信息進行數據分析、對比,精準篩取涉案經營項目信息,獲取辦案所需證據,進而精準監督、持續監督,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全面充分履職。在成功辦理個案的基礎上,在全省開展專項保護活動,進一步擴大了辦案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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