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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產飛豹殲轟機。 |
馬承麟:原航空航天部軍機司副司長,主管“飛豹”飛機研製工作,兼任飛機研製現場副總指揮,一直到1995年飛機基本型設計定型審查完。 “飛豹”飛機研製周期較長,上馬時,是根據中國當時航空工業的實際能用的條件進行設計的;著眼於戰鬥力觀點,以滿足實戰需求為目標。並“與時俱進”地不斷改用可能用上的新技術新設備,走過了一個風雨歷程。“飛豹”已是我空海軍一代重要武器裝備,筆者著重寫了親身經歷的坎坷事。
“飛豹”即FBC-1,是我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西安飛機設計所設計、西安飛機公司製造、中國試飛研究院完成定型試飛的殲擊轟炸機,是填補我國空軍、海軍航空兵裝備空白的機種。1998年8月由國務院、中央軍委定型委員會批准設計定型並裝備部隊。在98珠海航展上,“飛豹”已向世界公布“解密”,進行了飛行表演,當時廣播電視、報紙都做了大量報道。1999年10月1日建國五十周年大慶,飛豹飛過天空門上空,接受中央首長檢閱。
“飛豹”裝有兩台發動機,前後座雙人體制,是對空對地對海多功能超音速殲擊轟炸機。所裝成品附件、武器全是我國自行設計、製造的,其研製經歷十分坎坷。從國務院、中央軍委原常規裝備發展領導小組1977年2月批准立項研製到1995年12月飛機設計定型第一次審查會通過,共18年。在前5年即1981年前,由於國家經濟困難,飛機研製工作不能全面鋪開,是“量力而行不斷線”,主要是進行總體方案設計、布局和吹風試驗工作;而且當時航空工業內部體制變動多,也對此造成一定影響。
那時我在航空研究院科技部飛機部工作,對這個型號參加過一些討論和調研。1982年5月,我被任命為航空工業部重點新機辦副主任(主任是張金波同志),參與研製並任機關負責人、現場副總指揮;就是到1991年退休,仍返聘為研製機關負責人、現場副總指揮;直到1995年12月飛機的第一次設計定型審查會通過止,實際工作了14年。基本上參加了飛機研製工作的全過程(只是空艦彈定型打靶尚未進行,故直到1998年才正式批准全武器系統設計定型)。在“飛豹”研製中的技術攻關是很多的,下面僅是記憶猶新的一些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