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飛豹”設計定型審查會
“飛豹”飛機的定型試飛工作,1993年是高潮,一年飛行近500架次,效率高;加上前兩年飛的,飛機基本性能已飛完,達到設計指標要求,數據已拿到手。1993年末考慮,再經過1994年的試飛,飛機各系統、武器、成品都可飛完,可以請航定辦在年末召開飛機設計定型審查會,當時航定辦同志口頭答應予以安排。但到1994年末,定型試飛工作進展很好,實現了所定計劃,餘下項目很少,但試飛報告卻拿不出來,大量數據要整理,寫正式技術報告,很花時間;當時要求至少給半年,即要到1995年7~8月間才能完成,1994年的設想落空。
1995年2月15~17日在西安閻良國防科工委召開了“飛豹”第八次現場辦公會,當時飛機已飛行近1500架次,除某型空艦導彈火控系統還要飛、彈還要打外,飛機性能和各系統功能都已飛完。會議商定1995年飛機先走一步,進行設計定型審查,航定辦也將其列入年度計劃。在這一年中,我們工業部門先後邀請航定辦同志、軍方海裝及國防科工委機關同志六次去閻良檢查,聽取設計所、試飛院、工廠匯報,給予指導,提出要求,督促加速工作。但到8~9月問,申請設計定型的報告尚未上報,定型試飛報告尚未完稿,故航定辦同志反覆強調:1。一定要拿到試飛院的定型試飛報告;2。要拿到總師系統、海軍和工業部門的設計定型審查申請報告;3。要海軍表明常規武器系統和某型空艦導彈武器系統是在兩架機上試飛(前者85號,後者為84號機),沒有一架機是裝有全部武器綜合在一起進行過試驗,如何進行設計定型審查(這是一個漏洞,但總設計師、試飛副總師強調,定型試飛大綱是經專家審查,航定辦批的);4。航定辦還強調要全武器系統(指空艦導彈要先定型)設計定型審查,對飛機要先走一步認為沒文件(意思是國防科工委現場辦公會紀要不行)。
這樣一來,在1995年進行“飛豹”飛機設計定型審查工作又很難了。有人已失去信心,因為要是等打完某型定型彈,再拿出彈的申請定型報告,是1997年或以後的事。但工業部門和海裝主管人員在有關首長的支持下,沒失掉信心,可以說為此是跑斷了腿。
總之1995年我們是在三條戰線上抓工作:1。抓定型試飛收尾,這時特別強調飛行安全。2。抓設計、生產、試飛總結報告。除70指和海型辦在現場天天調度、周周開會,常發簡報外,機關同志不斷地到現場督促檢查、提要求、做批評,就這樣進度還是一拖再拖,主要是工作量大、要求高、反覆多。3。抓現有配套成品先行設計定型工作。年初還有二級配套成品5~6項,如232H雷達、563慣導、622飛控、210多普勒導航系統等,還有幾項難度大的三類成品,主要是試飛中出的一些問題。這些確實也忙壞了航定辦同志們,經過反覆做工作,最終得到解決。
工業部門機關的同志和海裝飛機部的同志聯合在一起做海航、航定辦同志工作,反覆組織到所、廠、院聽取匯報,使之了解更多的情況,闡明我們和現場辦公會的意見。在這期間某型空艦導彈的試驗彈(航空航天部三院設計研製)幫了大忙,很爭氣;在10~11月間打了6發6中,證明彈和火控系統都很好(只是定型彈一時生產不出來),為飛機先進行設計定型審查創造了十分有利的條件。但當時航定辦主任賀總路還是堅持,沒有一架裝完整全套武器飛機的問題要有正式文件。
這裡要說一下,海裝的同志尤其是徐甘泉總師做了突出的貢獻。他親自出面向海軍賀副司令匯報情況,請出賀副司令員到海航做工作,最後是由海軍向航定辦出了正式文件,承認經從各方面邀請的專家討論、評審各有關方面批准的定型試飛大綱和其試飛的結果,同意按狀態進行設計定型審查(以上為我所知大意);這才落實了1995年12月在航定辦主持下,在西安人民大廈完成第一次飛機設計定型審查,為交付飛機和批生產飛機創造了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