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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有關完善選舉制度記者會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21-04-14 00:16:36


 
  記者:第一條問題,修改後的地區直選是否可以百分之百保障所有參選和當選人士都是愛國者?第二條問題是新界北的新劃區方式是否也有考慮香港北部和大灣區的發展?還有,關於離島方面,因為現時新的香港島西是加入了香港的中西區、南區和離島區,現時屯赤相連,兩區之間的合作應該會越來越多,為什麼不將屯門和離島兩區合併?謝謝。
 
  林鄭月娥:這次在地區選區的劃分,沒有考慮這麼多其他因素;當然在地理上要有一定連系,不會南北兩邊硬要放在同一個地區選區,但亦不可能考慮這麼多往後的發展會是如何、運輸基建的連系如何,或該區進一步建屋的空間多不多,不可能考慮這些因素,主要是考慮一些比較客觀、具體的因素,就是地域上的連系和人口分布。就離島區劃入香港島西,或者稍後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可以再解釋。
 
  第一條問題,這套完善了的選舉制度,我們當然希望不單止是地區直選,而是所有參選的候選人——無論參選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候選人——都是符合愛國者的要求。如何可以達致此要求,就是有資格審查委員會。資格審查委員會亦有輔助能力,就是來自國安委。這些在以往完全不存在,回歸20多年以來,我們都沒有國安法例,警務處——回歸前反而有,大家都知道——在回歸後並沒有做國安審查或這些工作的人士。現在我們有了這些能力,亦有了國安委。我有信心我們可以達致希望參選的人士都是愛國者。
 
  你說若“看漏眼”,有人參選時可以過關,是愛國者,符合法定要求和條件,又讓他參選成功和當選就任的話——最近有一條正在審議的條例正是處理此問題——公職人員經過選舉進入政治體制,在議會層次,如果發覺他有違反誓言,即他做了一些“不擁護、不效忠”的行為,現時立法會正在審議的另一條有關公職人員參選和就任的條例,便可以處理到,而這條《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都有相近的條文,可以做到此效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請你說說劃界方面。
 
  鄧忍光:多謝行政長官。如果大家已經閱讀立法會資料文件的附件H,會看到中西區、南區、離島區會構成一個名為“香港島西”的大選區,總人口數字為662 000人,偏離了我們可以接受的人口基數。每一區正常來說應該可以達到757 000人,或約760 000。現在港島西與離島加在一起,仍然低於這個人口基數的百分之九點三。在十個選區中,雖是偏離人口基數最遠的,但仍符合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法例,以至其一向劃界的準則,就是正負不能相差百分之十五。剛才那位記者朋友提出如果將離島區拿走,港島西區只剩中西區和南區,計算出來會偏離人口基數百分之三十四,違反選管會一向的劃界原則。正如行政長官所說,希望全香港十個選區的人口平均分布要合理一點。
 
  記者:假如有人認為資審會的決定不公平或有所偏頗,是否應該設立上訴機制而不是“一刀切”?誰可保證資審會的決定一定不會出錯或偏私?另外,選委會的基層社團都是由新社聯、九社聯和香港各界聯合會組成,為何基層社團只有這麼少?挑選這些團體有什麼原則,會否考慮其他基層團體?謝謝。
 
  林鄭月娥:資審會的功能是決定每一位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符合資格有不少要求,有些是關於他有否犯罪記錄、是否永久性居民、年紀,或甚至將來條例通過了,也會看他過往有否做過違反條例的行為而數年內不得參選。如果因為這些理由而令資審會認為他不符合資格,是可以經選舉呈請去處理。但如果資審會認為一個人不符合資格是基於國安委出具的意見,即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附件一、附件二已寫明不可以採取司法行動,因為國安資料不能透露,理由是這麼簡單。正如我所說,資審會的成員無論是主要官員,或將來我們再委任的社會人士,社會都是對他們有期望,需要特別向社會負責,所以我不相信有一個人能“只手遮天”作決定,應該能達致原本設計,都是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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