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國斌:應全面理解“一國兩制”
第一點,應該全面理解“一國兩制”,儘管對“一國兩制”的具體解讀因人而異。雖然港人治港的口號可能會導致本土主義思潮的興起,但《基本法》下的自治體制是不可逆轉的,否定港人治港將會製造更大的混亂。因此,我們要整體來看“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三方面原則,不能只片面地突出其中一點。
第二點,改進中央政府管治香港的策略和手段。中央也應自我反思,回過頭看看過去的治港政策、方法和手段有沒有、為什麼不連貫一致,並思考如何改善。此外,還要特別強調,要拒絕管治的個人色彩。管治要以《基本法》為主線、基調,要讓人看到就重大政策而言,香港沒有多少討價還價空間。如此一來,中央政策不會因為領導人的更換而起伏不定。
僅從經濟角度講,如果每次香港經濟出了問題就找中央要政策,不該給的(政策支持)也都給了,或者無條件給出優惠,以為這樣就能解決問題。殊不知,這固然能解決一時的困難,卻為未來管治和中央與特區關係製造了更多的新的麻煩。
政改仍有空間
切勿倒退至2012
第三點,政改跳不過去的坎就是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應該怎麼理解、怎麼執行的問題。
“8.31”決定作為整體是不會變更的,理性的人都看到了這點。那麼,在決定文字之下是否還有協商妥協的空間呢?我覺得是有的。如果中央、特區政府與泛民政團群眾雙方都不想撕破臉打回到2012年原形的話,各自就一定要做出姿態和適當讓步。很多技術上的細節可以談的,如關於提名委員會的運作和候選人提名與表決程序。我相信中央決策者也不是真想回到2012年,否則歷史對他們的評價將會是很負面的。同樣,泛民也要面對民眾對政改原地踏步的指責。
認識中央與特區關係要求有個法理再造過程。此外,還要重塑中央與特區關係的倫理基礎,包括思考雙方關係中的互享權利和互擔義務關係。
最後,不管怎麼做,不管如何主張,香港社會民主化的趨勢是不可逆轉的,只是所追求的民主形式和民主程度以及所採取的民主手段不同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