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印象是,“中國人無法與我們同化”。19世紀中葉,當美國商人和傳教士漂洋過海來到中國時,展現在他們面前的是一個陌生而奇異的世界:男人的長辮子、女人的小腳,人人留著長指甲、抽大煙……“這個新鮮、奇特的社會喚起我們同樣多的好奇與貪婪,乃至最終的同情”。100多年後,美國最權威的中國近代史學家費正清這樣寫道。
費正清觀察到,美國人對中國的態度是自相矛盾的:初到中國時,因為本國獨立戰爭的歷史,美國人一方面痛斥英國人侵華的罪惡,另一方面卻採取“利益均沾”政策,分享其他列強的一切特權和機會。在政治上,美國人堅決反對殖民主義,但是,通過要求最惠國待遇,美國人迅速享受到所有半殖民社會的治外法權。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就連像偷渡客這種最沒地位的美國人,一旦在上海登陸,也被給予上等人的地位,同中國紳士一樣,淩駕於老百姓之上,不受地方警察的管治。
“這些平凡普通的美國人”,費正清描述,“起初為乘坐人力車而感到不自在,很快便習慣了這種優越待遇,發現東方生活以及它廉價的人工服務是如此享受。甚至連最講平等的美國傳教士,也不得不去適應等級分明的中國社會現實”。這種反差,導致美國人言論和行動的矛盾。美國人並不否認中國人享有民族自決權和個人自由,但從未採取行動使這些理念變為現實。對於美國人來說,他們推崇的價值理念植根於美國文化,而他們面對的現實是中國的等級社會,以及世界等級體系中美國與中國之間的差距。這種矛盾的結果是政策的錯亂,美國出於道義譴責日本對中國的侵略行徑,拒絕承認滿洲國,但同時卻向日本出售武器。
美國人話語和行動之間的溝壑,反映出中美之間難以逾越的文化差異。這種文化差異,使得那些主張改革的美國人對中國產生了幻滅印象。在中國,農家出身的美國傳教士發現,19世紀的中國在衰敗,陷入貧窮、污穢、疾病、腐敗、賊贓和混亂,而中國人不願意做任何事情去改變這種現狀。尤其令他們不解的是,他們基督式的忍耐和寬容屢屢遭到中國貴族的抵制和民眾的冷漠。而在美國,中國人抽大煙、賣淫、裹小腳的照片隨處可見,中國勞工在反華風潮中被屠殺。1882年,美國制定了歷史上第一個,也是惟一一個對一個種族實行排外的法案《排華法案》。當時在美國的華人不過十萬餘,他們勤勞、善良、堅忍、智慧。華人受到排斥有政治、勞工等幾方面的原因,其中最為不可思議的是文化原因,是他們不同於白人社會的特征和習俗。1876年,舊金山市政府發言人在國會聽證時這樣評價中國人:“他們永遠不能與我們同化。他們是一群永遠不變的外國人,永遠不可能成為我們的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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