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公務員工作溝通協調環節多,現在由組織部門統一來管,體制理順了,力量加強了,能够更好地為中心工作服務了。”一位多年從事公務員工作的組工幹部說。
落細落實政治標准和政治要求——
突出政治標准。在公務員考錄、遴選、調任、聘任等工作中,各級機關強化對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等方面的考察測查,嚴把入口政治關。把政治標准和政治要求落實到公務員職務職級晉升、交流、獎勵等各方面各環節,對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決”。
考准考實政治素質。公務員法及相關配套法規對加強公務員政治素質考核考察提出明確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明確考核重點,量化考核指標體系,細化考核程序,使政治素質考核具體起來、鮮明起來、落得下來。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公務員政治素質檔案,切實提高政治素質考核考察、政治把關的科學性和精准度。福建在年度考核民主測評表中設置政治素質測評項目,使年度考核成為每年一次的政治體檢。
不斷完善制度體系,充分發揮法規的保障引領作用
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是依法管理公務員的依據和保障,是落實黨的全面領導的重要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九大以來,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建設不斷健全完善,更加成熟定型,保障引領作用更加凸顯。
從“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
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務員法,在我國幹部人事制度發展史上具有裡程碑意義。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統籌做好公務員法修訂工作”的重要指示,公務員法修訂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2019年6月1日,修訂後的公務員法正式施行,標志著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進入科學化、法治化、規範化發展新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