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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等高官被查 牽出裸官秘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16 09:06:00  


 
  總結第二階段外逃貪官的特徵,大致如下: 

  一、 籌劃時間長,準備精細;

  二、 外逃攜款數額愈來愈巨大;

  三、 轉移款項的手段越來越隱秘越成熟,地下錢莊成為他們最主要資產轉移工具;

  四、 具備了妻兒在案發前移民國外的典型“裸官”特徵;

  五、 外逃公職人員以國有企業負責人為主。 

  高發:20世紀90年代末至今 

  上世紀90年代末至本世紀初期的幾年,貪官外逃到達了高發期。 

  中國人民銀行的直屬機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一份《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下稱《轉移資產研究》)的報告確認:中國官員因為經濟犯罪外逃始於上世紀80年代。 

  該報告同時披露,公安部2006 年5 月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公佈時間,中國已陸續緝捕到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320 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額近700 億元。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掌握的仍在逃的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潛在的經濟損失和他們實際非法轉移的資金數額不能完全準確地確定。 

  上述報告記錄的另一組數據更為驚人:“據中國社會科學院一份調研資料披露: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萬至1.8萬人,攜帶款項達8000 億元。” 

  2005年8月,新華網刊發文章《外逃貪官帶走500億美元——專家:多管齊下打擊》引述的商務部調查報告數據為:近幾年來外逃官員數量大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 

  上述數據在2010年被商務部否認,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的數據來源也遭到質疑,被認為是未經證實的網上消息,但至今沒有一個權威部門站出來證實真實數據,從而導致中國外逃貪官的數量和攜帶款項數目成謎。 

  一組比較有明確消息源的數據是,2001年1月,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追捕在逃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嫌疑人的行動。新華社當日發佈消息稱,“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有4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公款50多億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潛逃出境,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使一些國有公司、企業難以為繼,社會危害十分嚴重。” 

  外逃貪官包含於在逃貪官的數量之中,但外逃貪官數量成謎,難以統計的“裸官”數量更是謎團。 

  公眾對“裸官”數字的追問,自“裸官”概念出現伊始,便從未停止,但亦從未獲得明確的官方答案。這個群體的規模,目前只能從各類零星報告中窺見端倪。但數據間的衝突,以及來自不同官方渠道的口徑分歧,使得權威數據仍然顯得曖昧不明。 

  2012年3月8日,馬馼受訪時表示,“恐怕這個統計數字(中國有多少‘裸官’)現在還拿不出來。” 

  最高檢察院工作報告記載,2007年在境內外追逃追贓上,對在逃的5724名職務犯罪嫌疑人已抓獲4547名,追繳贓款贓物244.8億多元。至2012年,通過加強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完善境內外追贓追逃機制,最高檢會同有關部門追繳贓款贓物計77.9億元,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631人。 

  對比2000年至2003年、2007年和2012年境內外追贓和追逃的數字可見:2000年至2003年,歸案的潛逃境內外的貪官人均攜款約430萬元;2007年,人均攜款約540萬元;2012年,人均攜款約480萬元。上述六個年份中,僅追回的贓款總計即達540億元左右,人均約480萬元。尚未歸案的外逃貪官和攜款數量,因為缺乏官方公開數據而難以統計。 

  在這一階段,外逃的官員有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長周金伙、雲南省原省委書記高嚴、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河南省煙草專賣局原局長蔣基芳、貴州省原經貿委副主任盧萬里、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溫州市鹿城區原區委書記楊湘洪、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河南省高速公路局原局長童言白等人。 

  這個階段,貪官外逃已經完全具備“裸官”外逃的所有特徵,其特點為: 

  一、 攜款數額陡升,向過億元方向發展,其中資本性外逃增多,已經嚴重影響到中國金融穩定和市場安全;

  二、 外逃人員中官員數量激增,且級別越來越大;

  三、 追贓和追捕難度越來越大,迫切需要加強國際反腐司法協助。 

  此外,金融領域內的國有企業高管或者關鍵部門的責任人,在外逃公職人員中所佔比例龐大。這也成了影響中國金融穩定和形象的最主要因素。 

  金融行業重災區 

  除了國有企業負責人、中資駐外機構負責人和政府官員攜款外逃,金融行業內負責人或者主管人員外逃,成為貪官外逃的重災區。 

  在本報告所列舉的59人的外逃“裸官”名單中,金融行業佔據24%,涉案數額高達將近18億元。這些人員中,年齡最小的案發時只有25歲(交通銀行寧波市分行辦事員方勇),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在30歲至40歲之間,正值人生黃金階段。 

  其中,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外逃窩案即是典型。 

  2001年10月初,中國銀行在首次對全國計算機實現聯網監控時,發現賬目存在高達4.82億美元聯行資金的缺口,事發地點被鎖定在廣東開平。當年10月12日,銀行方面發現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前後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下落不明,隨即向有關部門報案。經公安機關的緊急偵查,發現涉嫌挪用巨資的這三任行長已潛逃到香港,隨後轉機到了加拿大、美國。 

  另一金融大案——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案,則將“裸官”的概念演繹得淋漓盡致(參見《財經》2007年第5期“高山逃亡800天”)。 

  心思深沉,外表踏實的高山,給同事製造了一個假象:妻子李雪在北京師範大學攻讀心理學碩士,女兒高山雪蓮則在河南鄭州的外祖母家。實際上,從2002年起,李雪在蘇格蘭愛丁堡大學學習心理學;高山雪蓮則已在加拿大溫哥華定居。 

  2004年12月,高山外逃。2005年1月4日,高山案發。此後查證,高山主要作案手段是票據詐騙,涉案總金額超過10億元。2012年8月13日,公安部網站顯示,高山回國投案自首。 

  今年9月29日,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李東哲、李東虎、高山等七名被告人票據詐騙、挪用公款、合同詐騙、敲詐勒索、行賄、單位行賄、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至2004年間,李東哲、李東虎、高山夥同袁瑛、張立濱以非法手段佔用26家存款單位存款276筆,共計28億余元,造成六家存款單位實際損失8億余元。李東哲、李東虎所控制五家車行累計貸款總額8億元,造成實際損失2億余元。 

  除了開平支行窩案和高山案,中國銀行北京勁松分理處原主任丁嵐與他人合謀詐騙1.76億元,於1999年8月3日從泰國押解回國;中國工商銀行重慶九龍坡支行楊家坪分理處原會計陳新,自1996年至2001年間採取虛增賬上資金、自製虛假單據的手段,將公款4000萬元挪入自己控制的賬戶中,案發前,攜帶現金及銀行匯票等699萬餘元潛逃至緬甸、越南等地;此外,中國銀行南海支行丹灶辦事處原信貸員謝炳峰和麥容輝、北京市房山區河北信用分社原會計楊彥軍、交通銀行寧波市分行原辦事員方勇、建設銀行瑞安支行莘塍分理處原副主任金力成、建設銀行東莞分行金庫原保管員林進財和陳國強、農業銀行要塞支行原行長孫峰等人(見圖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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