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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兩岸和平統一總體形勢評估及戰略思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2-10 00:17:00  


 
  大陸對台當局地位問題其實持較為開放的態度。海協會長汪道涵1998年10月會見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提出“對台86字箴言”:“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目前尚未統一。雙方應共同努力,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平等協商,共議統一。一個國家的主權與領土是不可分割的,台灣的政治地位應該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討論。”其中的“共議統一”、“台灣的政治地位應該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討論”,指的都是台當局地位問題。我們2000年後提“兩岸同屬一中”,刻意少提或不提“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亦是為台當局地位預留了空間。2008年的“胡六點”也明確指出,“為有利於兩岸協商談判、對彼此往來作出安排,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

  李逸舟認為,“以往一中原則單純強調兩岸關係的‘法理內涵’,對台灣當局政治地位採取絕對排它性的否定態度;而‘兩岸同屬一中’則在堅持一個中國法理基礎的同時,為一中原則注入了實事求是、正視現實的‘事理內涵’,以及以人為本、尊重包容的‘情理內涵’。”“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不僅是指兩岸在主權上、地理上、血緣上、文化上同屬於一個中國,同時也包含現階段分別存在於兩岸的政治現實以及台灣在國際社會一定範圍內代表中國的現實”。⑦

  關於台國際參與問題。台民眾對大陸的愛恨情仇最大的來源是該領域。馬英九曾說,“台灣人民對於參與攸關民生福利的國際組織既是權利,也是人權”,“我們參與國際社會的程度機會等等,是台灣人民尊嚴的來源之一,很多人把這一點看得比其他一切來得重要”。這顯示台民眾對國際參與問題的高度在意。

  大陸未來除不要去動台“邦交國”(沒有實際意義,且可能嚴重惡化台民眾對大陸的感情,讓我們先前的善意前功盡棄)、以“兩岸同屬一中”擱置爭議的思維去靈活處理台稱謂問題外,還可針對適當的台國際參與問題適時做出適當的讓步。李逸舟認為,在走向統一的過程中,兩岸人民應該享有的權益都應該得到尊重,特別是台灣人民不應該由於“尚未統一”而受到懲罰,其參與國際活動的權益不應被剝奪。

  大陸內部對台經濟讓利分歧不大,但在轉變對台當局地位、國際參與態度問題上則有較大分歧。筆者認為,隨著兩岸實力差距的拉大,及我在國際格局中無可替代的地位,大陸在兩岸關係上已牢牢掌握了主控權,只要不脫“兩岸一中”架構,對台工作實可以更自信、大膽一些,格局、視野可以放得更開。“有舍才有得”,對台工作不突破傳統的慣性思維的束縛,就很難有解開困局的開創性突破。

  2、未來統一方案要降低標準,儘量做出對台民眾有利的安排

  鄧小平曾表示,我們為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充分考慮台灣能接受的條件,不充分為對方著想,不考慮對方是不可能的。清華大學王振民教授認為,要最大限度降低兩岸統一的標準。“一國兩制”的真諦,即“求大同,存大異”。“大同”就是國家的獨立和主權不容分割,這是我們最大的公約數。“大異”就是允許在制度、體制上不一樣。我們只在最重要、最基本的方面求得統一,其他方面不再視為必須統一的因素,這樣就把國家統一的標準降到最低。兩岸統一將最大限度地擴充“一國”的概念,最為寬鬆地解釋統一的含義,形成更具有彈性的統一觀。⑧

  關於統一後對台灣地位的安排,大陸1993年發表的《台灣問題與中國統一》白皮書指出,統一後,台灣將成為特別行政區。它不同於中國其他一般省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它擁有在台灣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黨、政、軍、經、財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國簽訂商務、文化等協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權;有自己的軍隊,大陸不派軍隊也不派行政人員駐台。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台灣各界的代表人士還可以出任國家政權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全國事務的管理。大陸2000年發表的《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進一步表示,中國政府注意到台灣與香港、澳門的不同特點,實現兩岸和平統一之後,在台灣實行“一國兩制”的內容,可以比香港、澳門更為寬鬆。

  不過,台民眾對大陸的安排並不滿意,關鍵是不願意接受“地方政府”的定位。未來的統一方案則需要在這方面想辦法。張亞中的“一中三憲”、劉國深的“球體理論”等都是在做這樣的思考。王振民認為,鑒於兩岸問題的複雜性、獨特性,要促進國家實現完全統一,更需要解放思想,大膽進行理論探索和理論創新。大陸方面要解放思想,台灣方面也需要解放思想。雙方都要降低期望值,大陸不要再堅持按照原來的標準實現統一,不需要事事統一,應該允許台灣在很多方面保持自己的獨立。台灣也不能堅持完全獨立,法理上能夠獨立的方面就獨立,不能獨立的方面例如涉及主權事項無論如何是不能獨立的,否則我們就成為兩個國家了。兩岸結合的方式一定不會與港澳回歸一樣,一定是非常有創意、非常新穎獨到的,既不同於傳統的單一制,也不同於目前的聯邦制。王振民的上述觀點無疑指出了解決統一後台灣地位問題的較為合理的思考方向。⑨

  ①李逸舟:“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的‘台獨’問題”,《理論動態》2009年6月。

  ②李逸舟:“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的‘台獨’問題”,《理論動態》2009年6月。

  ③“對大陸官、民好感度明顯增加”,《旺報》2012年8月6日。

  ④章念馳:“‘十八大’前話兩岸”,《中國評論》月刊2012年11月號。

  ⑤李逸舟:“實現國家統一理論創新與對台工作戰略調整”,《理論動態》2009年12月。

  ⑥羅祥喜:“江陳會在即,台灣學者研討‘兩岸政治定位’”,中國評論新聞網2009年12月21日。

  ⑦李逸舟:“法理情三維建構下的‘一中原則’”,《中國評論》月刊2009年11月號。

  ⑧王振民:“兩岸應找尋統一或統合的最大公約數”,《旺報》2010年5月9日。

  ⑨王振民:“兩岸應找尋統一或統合的最大公約數”,《旺報》2010年5月9日。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3年2月號,總第1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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