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 
中國國史上的“大事因緣”解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04 00:10:12  


 
  為探求關鍵詞“伍”的真義,只靠古今諸家注釋是不夠的,必須要了解子產頒布“廬井有伍”背後的政治實況和理念。幸而《左傳》襄廿九及卅年的叙事是根據最原始的《鄭書》(當時鄭國的史籍),複雜繁瑣之中每有耐人尋味的話語。簡而言之,子產是在內外危機重重、幾乎無法形成一個能勉強運作的政權的情況下,強行被命為執政的。他背後的全力支持者是無私讓賢的罕氏族長正卿子皮。當“鄭子皮授子產政”時,子產堅辭,因為深深了解“國小而逼,族大寵多,不可為也。”秋間受命執政初期,在答覆子大叔(美秀而文的游吉,廿一年後繼子產執政為正卿)問難的談話中,子產毫無虛偽地征引《鄭書》中的諺語:“安定國家,必大焉先。”意思是欲求國家的安定,必須先使世卿巨室安心。這個坦誠露骨談話的時間大概是在前543年秋八月,《左傳》緊接此項談話的紀事就是子產頒布的“使都鄙有章,……廬井有伍”的法令了。如果這串法令的頒布不會晚到年底的話,他從執政之初到頒布一系列法令只有三幾個月的時間。試問,在這樣匆迫的時間之內,更在施政必須先姑息大族巨室原則之下,“廬井有伍”怎會是戶籍制度革命的首發巨炮呢?

  事實上,細讀國人對子產法令的反應也會得到同樣的論斷。《左傳.襄公三十年》:

  從政一年,輿人誦之,曰:“取我衣冠而褚(貯)之,取我田疇而伍之。孰殺

  子產,吾其與之。”及三年,又誦之,曰:“我有子弟,子產誨之;我有田疇,子產殖之。子產而死,誰其嗣之?”

  楊伯峻訓“伍”為“賦”之借字,是根據《呂氏春秋.樂成》篇“我有田疇,而子產賦之。”楊注極是,因初征此稅之時,國人不無疑懼,勉強從命,三年以後,田疇因封洫水利而增值,子弟鄉校教育也得到改善,所以由懷疑轉而歌誦;處處反映鄉里聚落秩序依舊,決未曾有過強迫執行戶籍制度革命性基層組織單位改革的痕跡。五年後(昭公四年,前538年)“鄭子產作丘賦”是進一步征軍賦,其性質大體與前此魯、楚等國之用心相似,征賦主要是為改良擴充多種武器的質量,都不是從事軍政合一戶籍制度革命的先例。

  秦國變法成功最重要的是戶籍制度的革新。傳統及近代中外學人幾無不歸功(或歸罪)於商鞅。其立論的文獻根據不外:

  (1)《韓非子.和氏》:“商君教秦孝公以連什伍,設告坐之過。”

  (2)《韓非子.定法》:“公孫鞅之治秦也,設告相坐而責其實,連什伍而同其罪。”

  (3)《淮南子.泰族訓》:“商鞅為秦立相坐之法……。”

  (4)《史記.秦始皇本紀》附《秦紀》:“獻公……十年(公元前375)為戶籍相伍。”

  (5)《史記.商君列傳》:孝公六年(前356)“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伺)連坐。”

  本文以下所論與前此諸說不同之處在指出連坐法禁淵源甚古,“連什伍而同其罪”則始於獻公,而且俱深受墨者影響。為簡捷計,先論連坐。

  墨子政治理論的核心是“尚同”。筆者十餘年前發現《尚同》的篇名,實際上是《孫子兵法.計》篇“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一語最忠實巧妙的簡化。此語乍讀之下似不足為奇,但具有糾正春秋“政多出門”歷史積弊的深意。為適應戰國初期列國間競爭日趨激烈的新情勢,墨子就把這句名言引伸利用為建立一元化中央集權政體理論與實踐的張本。《尚同》理論的出發點是在“未有政刑”的初民社會里,人人追逐自己的私利,人人有自己的意見,“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藥相虧害,……天下之亂,若禽獸然。”欲使政治及社會上軌道,惟有人民自鄉里而上,層層都服從各級的“政長”,最後所有各級的人民和政長都絕對服從於天子。這種政體一定是公正合理的,因為天子是上天為人民福利而選擇出來的。《尚同》上中下三篇一再出現“一同天下之義”的語句,下篇更進而推論:“治天下之國,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聖王皆以尚同為政,故天下治。”這顯然是“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理論範疇最大可能的延伸和提升。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