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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補貼範圍亟待更新 新業態勞動者需更多關愛
http://www.CRNTT.com   2022-07-20 17:26:55


  7月以來,全國進入高溫烘烤模式,多地最高氣溫超過40攝氏度。作為烈日下的主要體力勞動者,外賣員、貨車司機和快遞員等因為長時間暴露在高溫環境下,面臨較多風險,多地通報出現快遞員、外賣員因高溫中暑甚至患熱射病危及生命的案例。但筆者注意到,目前對這部分群體的高溫補貼卻面臨制度缺陷。

  2012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聯合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攝氏度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攝氏度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不過,相比於其他企業系統內的戶外從業人員,快遞員、外賣員和貨車司機等高溫下的主要勞動群體裡,多數為靈活用工及外包工作人員,不在上述《辦法》的規定範圍內。

  一直以來,因為勞動關系的“靈活性”和模糊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保護一直是道難題。放至當下,靈活用工高溫補貼和就業環境改善等制度缺乏法律法規層面的規定,這也讓大多數高溫下作業的新業態勞動者在高溫下“裸奔”,不僅沒有明確的高溫補貼措施,也沒有相應的安全保障。

  筆者認為,出現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在於,現行高溫權益保護的相關法規出台已有10年之久,而這些年來,國內的勞動就業形態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新興勞動業態多以外包、衆包等方式出現,新業態從業人員數量陡然提升,但是原有的高溫保護法規保護範圍較窄,很難直接覆蓋到一些真正在烈日下辛勞工作的人員。

  值得慶幸的是,如今已經有越來越多用人單位和行業協會開始關注到外賣員、快遞員在高溫下的工作狀態,開始自發組織一些送清涼活動。

  公開報道顯示,多個快遞公司通過提前工作時間的方式避免在中午最熱的時候讓快遞員戶外作業,同時在網點提供防暑降溫物品,幫助快遞員降溫解暑。也有不少社區黨委、交警大隊等為外賣員建“驛站”,為其提供納涼歇腳的地方,同時配備防暑降溫的藥品和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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