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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保護豈能淪為“紙上權益”
http://www.CRNTT.com   2022-07-20 17:23:56


  7月17日,“工人收工路上因熱射病去世”衝上微博熱搜,引起網友熱議。陝西省西安市一建築工人王建祿因熱射病倒在了收工回家的路上,被送醫後搶救無效,於次日淩晨去世。王建祿的女兒告訴媒體記者,父親病倒當天,總共在高溫、高濕度的環境中工作了9個小時,因為未簽勞動合同,難以認定勞動關系,無法認定為工傷。

  7月初以來,全國不少地方持續高溫,中暑人群增多,一些地方出現熱射病病例。早在2012年6月,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就聯合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如果王建祿的女兒所說屬實,西安市這家建築單位,讓工人在高溫、高濕度的環境中工作了9個小時,屬於嚴重違規,與工人未簽勞動合同屬於違法。雖然未簽勞動合同,但王建祿與用人單位構成事實勞動關系,該建築單位應對王建祿因熱射病死亡承擔工亡賠償責任。

  此事警示用人單位要自覺落實主體責任,采取停止室外作業、換班輪休、改為早晚間工作等方式,避開高溫,杜絕硬幹蠻幹。同時,也提醒相關監管部門、工會組織要做好對用人單位高溫下的用工監督,加大執法力度,嚴查用人單位超時工作、拒發補貼、不簽勞動合同等違規違法行為,為勞動者在炎炎夏日撑起綠蔭、帶來涼爽,讓勞動者得到應有的尊重,不讓相關政策淪為“紙上權益”。(來源:新華報業網 作者:孟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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