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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與“意願”:也說兩岸和平協議商簽的挑戰與機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21 18:05:31  


 
  以上“條件”中,除了馬英九的“十項保證”可以視作台灣當局目前的政策外,其他都是學者的看法,不過,其中不少學者與馬英九政府、國民黨關係密切,其看法有可能轉化為政策,有的甚至就是馬英九“十項保證”的進一步解釋和延伸,因此值得重視。

  歸納分析以上“條件”,其核心內容與特點大致如下:

  1)多從台灣的角度、國民黨的角度甚至馬英九當局的角度出發考慮、闡述問題,並沒有站在“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的高度考慮問題;

  2)強調台灣島內目前政治生態、經濟狀況、民意基礎等層面的困難,凸顯台灣嚴重缺乏兩岸商簽和平協議的氛圍;其言外之意,就是希望大陸不需為此給台灣方面施加壓力,否則,“欲速則不達”;

  3)台灣在兩岸軍事互信、“國防與安全”、“拓展國際空間”等諸多層面上存在更多、更高的要求,大陸應該作出更大的讓步,提供更大的空間;
  
  4)大陸在“自由、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的體認上、在“民主化”政治運作方式上,存在不足和需要改進的空間,台灣方面對此疑慮很深。
  
  以上“條件”,提出者應該是指“必要條件”,但並非“充分條件”,更非“充要條件”。在這些“條件”中,有些是需要台灣自己解決的問題,大陸方面無從置喙;有些是台灣學者強人所難而提出的,其所謂“條件”與兩岸商簽和平協議根本沒有直接關係,如大陸的“民主化”問題;有些實際上是兩岸和平協議的內容和預期目標,需要兩岸通過政治協商才能解決的問題,而台灣學者將其視作“條件”,難免有時序不分、因果倒置的嫌疑。有的“條件”,不切實際,只會給兩岸關係發展帶來困擾和障礙,迫使兩岸商簽和平協議“胎死腹中”。
  
  不過,從台灣政、學兩界提出的種種“條件”可以發現,目前,台灣方面目前對兩岸商簽和平協議的“意願”不高。揆諸歷史,我們可以發現,正是“意願”,在兩岸關係發展過程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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