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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與“意願”:也說兩岸和平協議商簽的挑戰與機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21 18:05:31  


 
  1、馬英九“十大保證”說。

  2011年10月17日,馬英九《黃金十年 國家願景》最後一場記者會上,重提“和平協議”。他表示,兩岸交流采循序漸進的方式,經過這3年多的運作,他也審慎思考,“未來10年兩岸不排除有洽簽和平協議的可能性”。不過,他強調,“這必須在民意支持、國家需要和國會監督等3項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才可能發生,不會為了簽而簽,更沒有時間表”。[6] 

  10月19日,馬英九通過“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馬英九17日所提出的三大前提之“民意支持”,指的就是“要透過公投取得人民的支持”,並強調“未來如果要推動兩岸和平協議,一定會先交付人民公投”,“未來這個公投如果要推動,將由立法院院會通過公投提案,交付公投;如果公投未過,就不會推動簽署兩岸和平協議”。[7]

  11月24日,馬英九再次公開說明洽簽兩岸和平協議主張,提出“十大保證”做為簽署協議的前提;強調唯有滿足十大保證的各項條件,才會與大陸洽簽和平協議,而且之前一定先經過全民公投。馬英九提出的十大保證包括:“一個架構”,即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兩個前提”是民眾達成高度共識,兩岸累積足夠互信;“三個原則”是“‘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四個確保”則是確保“中華民國”“主權”獨立與完整、確保台灣的安全與繁榮,確保族群和諧與兩岸和平、確保永續環境與公義的社會。[8]

  2、台“陸委會”“協議累積”說。

  2012年2月15日,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盼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次日,台“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勛回應說,“‘不武制度化’是貫徹政府既定的大陸政策”,而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現在時間還沒有到,盼未來累積更多協議基礎平台”。[9]

  3、蘇起“政治談判3條件”說。
  
  2012年3月26,台灣前“國安會秘書長”、淡江大學教授蘇起表示,馬英九提出“一國兩區”“本身沒有錯,但支撐的3根柱子(土壤)出了問題”,只要能完成3個重要工作,“兩岸就能展開政治協商、軍事互信機制、和平協議”。這3項工作是:1、“解決朝野關係,是馬政府未來4年的重要課題。也是推動‘一國兩區’3大關鍵之1”;2、“台灣對中華民國沒有信心,這是種悲劇!”“馬政府要重建國人對‘中華民國’的信心”。“擦亮‘中華民國’招牌工作,只有馬政府能做,畢竟這與民進黨有部份抵觸,不能奢求它們去做這事”;3、“重建台灣信心”,“ 台灣內部深怕統戰、三限六不畫地自限,就是對自己毫無信心”。[10]
  
  4、明居正“和平協議促進大陸民主化”說。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明居正提出,“和平協議必須能發揮三大功能:從根本上消除兩岸間的敵意,穩定兩岸關係;進一步促進兩岸間的交流,特別是政治思想及政治運作方式的交流;促使台灣繼續優化其民主運作,同時促進大陸認真參考台灣經驗,正式啟動邁向民主化的進程。唯有能做到這一步時,兩岸間的和平協議才有真正的意義”。[11]
  
  5、包宗和“三層面共識”說。
  
  台灣大學前副校長、政治系教授包宗和認為,“推動兩岸和平協議涉及三個層面,即國內共識、兩岸共識及台美共識”。他特別強調所謂“國內共識”(即“島內共識”),認為“要是沒有國內共識,推動兩岸和平協議的難度是相當高的。因此要推動和平協議,台灣內部需要有一定程度的共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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