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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論壇:台灣司法現狀與未來

http://www.CRNTT.com   2011-05-29 00:19:03  


 
  范光群:“司法院”秘書長任內的經驗

  我作幾點補充:

  第一,關於審判獨立跟所謂的外部干涉,尤其來自政治利益方面的干涉。我只能把我四年擔任“司法院”秘書長職務的親身經歷、經驗,很負責任地提出來。大體上,我們的司法已經進步到沒有人可以透過司法行政系統來干涉個案審判,這是我四年真實的體驗,而且負責任地對國人來說。

  老實講,我的經驗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首先,我四年任內,政治利益方面包括行政體系、“立法委員”,找我來講的,四年加起來總共大概是5、6件,這個數量跟我聽到的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少。其次,關說的內容,沒有一件是因為有案子要來拜託要怎麼判,連一件都沒有。其三,關說的內容,都是解除限制出境或者是交保等程式上的問題,這幾件來自“立法委員”的比較多了。其四,我是採取絕對的立場,不含糊。因為我認為,我當秘書長,尤其是改革派的來當秘書長,如果讓人家感受到司法可以干涉,因為在“國會”裡我們還有拜託人家法案、預算等等,如果可以這樣子來接受、干涉的話,司法的靈魂就沒有了,我變成大罪人了。

  我也跟翁院長明白講,如遇到關說,我一定是當面委婉地、明確地拒絕,說我做不到,說現在已經不一樣了,就是做不到了,打一個電話都不可以。我說,你有甚麼問題,直接書面向承辦的法官陳情就好了。我這樣做,當然引起不快,但是還行得通,我四年還可以做滿,這是一個進步,不是我偉大。這一點我一定要跟大家講,我認?這一點是一個很重要的里程碑。

  我之所以能夠這樣,絕對不是一人之功業,而是像剛才邱太三主任講的,整體上講,現在的法官越來越獨立,排拒關說的性格、文化越來越強。至於個別的法官會不會直接的接受黨政要員的、有權勢人的請托,是另外一回事情,我沒有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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