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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論壇:台灣司法現狀與未來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29 00:19:03 |
黃光國:司法改革簡單移植外國的體制 沒有結合台灣的文化背景 剛才幾位司法界的前輩談到,從1999年的司法改革會議之後,台灣的司法改革、司法體制有很大的進步,但現在還有很多人抱怨,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改進。 至於如何改進,剛才太三兄提了一個觀念很重要,可是我覺得我們講得不夠,就是法律社會學的問題。這是甚麼意思呢?我在2010年12月號的《中國評論》(總第156期)寫了一篇文章,談“兩岸智庫的角色與功能”。我說,整個台灣,甚至大陸(我猜也會有類似的困難),或整個非西方社會的現代化,都是在接受西方的體制;很多人去留學,然後把西方的理論搬回來,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套用,而沒有建構自己的社會科學理論。由於搬來的理論不見得適用於自己的社會,沒有辦法用自己的文化特色去理解自己的社會問題,以致出現很多怪異現象。 所以我一直在強調,就是社會科學本土化的問題。像司法改革的問題,其實像今天主持人擔任董事長的台灣綜合研究院,這種智庫就可以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我的意思是說,要分析這樣的問題,必須一方面瞭解我們的文化傳統,一方面瞭解我們社會變遷的方向,兩者缺一不可。 這話怎麼說呢?我想從剛才幾位先生的發言講起。剛才太三兄講的一個概念很重要,就是司法文化的問題。我們到任何一個司法單位去看,它都有自己的文化,司法體系有自己的文化,甚至每一個法院都有自己的文化。 這個文化可以從兩個層面來講,一個層面是判決的品質。判決的品質剛才大家都談到,每個法官對法令有不同的見解,有不同的解釋,就有不同的判決。如果差異太大,就會造成別人的不諒解或不滿。可是不要忘掉,這個判決品質其實也受到法院本身文化的影響。比方說,剛才太三兄講,他以前在新竹遇到大家樂的案例,上級說大家樂要嚴加制止,可是很多法官都認為不合理,因為大家樂並不是甚麼大罪,要判人家重罪,我們絕不能這樣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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