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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執法部門應該這樣“學黨史辦實事”
http://www.CRNTT.com   2021-04-16 19:25:00


  據媒體報道,山東一名貨車司機送貨去廣東,途經各省超限檢查站都正常通過,但在廣東清遠一個超限站被判定超重一噸多,面臨罰款、扣分處罰。司機多次要求複磅均被拒絕,撥打投訴電話被告知“不接受投訴”。最終,司機割傷左臂自殘後才被允許複磅,顯示超重不足一噸,未達處罰標准。

  最近一段時間,交通執法引發的爭議還有多起。在廣東佛山,一個高速路口疑因標志標綫設計不合理,一年內有18餘萬人違章被罰,被稱為“印鈔機路口”;在河北唐山,一名貨車司機因定位系統“掉綫”被執法人員告知要罰款2000元後,服毒不幸身亡。

  從一些司機的吐槽看,動輒罰款、罰款過重、僵硬冷漠、投訴無門等交通執法亂象,在高速公路四通八達的今天,已成為物流堵點和數千萬貨運司機痛點。

  怎麼看怎麼辦?正在全黨開展的黨史學習教育已經給出了答案。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上強調,要切實為群衆辦實事解難題,要把學習黨史同總結經驗、觀照現實、推動工作結合起來,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開展好“我為群衆辦實事”實踐活動,把學習成效轉化為工作動力和成效,防止學習和工作“兩張皮”。

  對有交通執法權的相關部門來說,“學黨史辦實事”,就應該切實檢視、整改執法亂象,把民生堵點痛點,當做為群衆辦實事的“發力點”。

  “學黨史辦實事”不是口號是行動。交通執法要體現以人民為中心,就要看一看執法行為是否做到了順民心、厚民生。一方面,要深入調查相關個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及時糾正錯誤,實事求是解決問題,并依法依規處理相關責任人;另一方面,要從個案中尋找共性,對照“我為群衆辦實事”實踐活動要求,全面檢視交通執法領域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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