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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執法部門應該這樣“學黨史辦實事”
http://www.CRNTT.com   2021-04-16 19:25:00


 
  比如,接連有貨車司機做出喝藥自殺、自殘等極端行為,是否意味著執法中存在僵化冷漠等問題?比如,面對執法爭議,是否有暢通的申訴與複議機制?再比如,有全國人大代表稱去年全國交通罰款高達3000億元,有些路口的違章罰款累計過億,是否存在“罰款創收”“以罰代管”?

  對於這些人民群衆高度關注的問題,有交通執法權的相關部門,都要通過正在進行的黨史學習教育尤其是“我為群衆辦實事”實踐活動,進行徹底的檢討和糾正。通過深刻的自我檢視、整頓排查,找回交通執法的初心,切實為人民群衆辦實事、解難題。

  令人欣慰的是,公安部已經有態度。日前在成都召開的全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會議上,公安部強調:要深化黨史學習教育,深入開展“我為群衆辦實事”實踐活動,深化為民理念,堅持寬嚴相濟,進一步規範交警執法處罰,嚴禁過度執法、逐利執法、粗暴執法;要規範、合理設置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主動征求社會意見,對設置、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排查整改。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公衆樂於看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積極態度,更希望通過“學黨史辦實事”根除痼疾,消除堵點痛點。(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新華社評論員:易艶剛、劉晶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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