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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效儉(右)在1979年美國駐北京使館開館儀式前最後與美財長布魯門撒檢查現場。(芮效儉提供) |
此時美中建交的其它問題都已解決,包括建交公報都基本起草好了。鄧小平問伍德科克:對台軍售對中方來說是不可接受的,我們應該怎麼辦?當時並沒有得到華盛頓明確指示的伍德科克只好根據自己的理解回應:美方認識到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但如果完全停止對台軍售,在當時的政治氛圍下,卡特總統就無法在美國國內推進美中關係正常化。雖然美方同意不會每年都出售,但完全終止是不可能的。在伍德科克看來,美中雙方有外交關係,比沒有外交關係更能較好地處理對台軍售問題。
芮效儉說,當時伍德科克將其個人的評估坦率地告訴鄧小平,鄧小平沉思片刻,只說了一個字:“好”。就這樣,美中兩國同意建交,但對台軍售成為懸而未決的問題。
雖然中美於1979年1月1日建交,但美國在台北的大使館需要兩個月時間處理善後事宜,因此在北京的大使館到3月1日才正式開館,並舉行了儀式。隨後美國在台協會成立,美國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芮效儉說,中國政府對此非常不滿,美中關係在建交之初馬上就遭遇危機,但他認為,當時美國需要“台灣關係法”,因為美台之間不再有外交條約,美國不再將台灣視為國家,需要有合法的途徑在美國國內法之下,繼續進行與台灣的文化、教育、商業往來,繼續實施以往簽署的十多個相關協議,尋找法律基礎就顯得有必要。其中有些元素在北京看來侵犯了中國主權,因此雙邊關係遭遇了一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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