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台日之間的東海爭議問題在短時間內沒有辦法解決,但也不能意氣用事到把台日漁權談判全部停止。連戰與日本野田首相在APEC的私下會談中,談到第17次台日漁權談判,我認為應該要同步進行。因為東海爭議的政治問題短時間無法解決,但是漁民的生計不能因政治問題而中斷。對漁民來說,他們捕魚維生,政府應該考慮到漁民的生計問題。怎麼解決?馬英九政府應該同步讓漁業署持續與日本政府進行第17次漁權談判,如何維持過去協議?是不是有進一步談判空間?
第二,馬英九提到三組雙邊協議,包括台日、台中與中日,台灣與中國大陸,如何在其中針對漁業資源,包括環境資源、護漁,都應該協調或建立一個機制共同管理,透過民間單位,兩岸可以建立漁業合作機制。
因此,兩岸在漁權與漁業資源開發、合作、管理中,存在很大的討論空間。這個東西一定要去做,包括環境資源管理。而所謂的護漁,其實在護漁動作中,在全世界海盜最猖獗的馬六甲海峽,很多油輪、商輪、漁輪被索馬里海盜劫持。台灣很多遠洋漁業的大船東被劫持以後,私底下都是尋求大陸的管道與索馬里海盜談判。
兩岸不透過海軍或海巡單位,但是如何透過漁民或漁會等非營利事業團體,共同在東海爭議中合作。就漁民來說,當中國大陸劃出釣魚台的領海基線以後,未來中國大陸漁船也會進來捕魚,大陸漁船與台灣漁船在經濟海域重疊爭議上,怎麼解決?這需要談判。日本要不要出手取締大陸漁船?這個也是中日之間要解決的事情。
所以,馬提到三組雙邊的協議,在共同資源的開發中是對的。如果按照各位前輩所言,不管在軍事、政治、經濟、國際之中,台灣有可能被漠視。那在三組雙邊協議中,日本與大陸談到什麼漁業合作,如果中日有某種處理默契,那台日之間也不能差距太遠。換句話說,我認為東海爭議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但是漁民的生計要顧,在整個護漁過程中,張力要拉到最大,人民與在野黨應該盡量衝撞。但是談判過程,在國際法前提之下,以和平方式解決,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