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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報:“六國七方”割據南海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30 00:45:20  


 
  二戰以後,1946年,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國民政府內政部委派肖次尹和麥蘊瑜分別為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專員,前往管理西沙和南沙群島,並在島上立主權碑。

   1947年,國民政府內政部方域司在其編繪出版的《南海諸島位置圖》中,以未定國界線標繪了一條由11段斷續線組成的線。內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全部島礁沙灘名稱共159個,將南海劃歸廣東省管轄。當時南海周邊國家沒有提出異議。

  新中國成立後,經政府有關部門審定出版的地圖在同一位置上也標繪了這樣一條線,而只是將11段斷續線改為9段斷續線。這一條線通常被稱為傳統疆界線,因其形狀為“U”形,所以也被稱為“U”形線。

  雷筱璐表示,從國際法的角度講,南海U形線的法律性質和地位,對我國主張南海U形線內的島嶼主權和其他海洋權益以及與周邊鄰國劃定海洋邊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U形線是經中國政府部門提出和審定,標繪在中國正式出版的地圖之上的,理應認為,它反映了中國政府的某種立場,也可看作是中國政府對外的一種權利主張。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社會尤其越南、菲律賓和馬來西亞等南海周邊國家依據《海洋法公約》的有關規定對U形線提出過質疑。

  根據介紹,我國學界對U形線形成了四種不同的解釋和學說,包括國界線說、歷史性水域線說、歷史性權利線說和島嶼歸屬線說。由於這四種解釋和學說各有側重,因而,至今未能形成定論。

  不過,從這些解釋和學說的內容來看,有一點共識是十分清楚的,即我國對南海U形線內所有島嶼及其附近海域擁有主權。這也正是我國政府一貫堅持的立場和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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