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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簽訂後之兩岸經貿合作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7-25 00:43:31  


 
  (三)京津冀經濟圈

  京津冀地區為北京、天津及唐山的合稱。目前為中國重化工業、高新技術產業及裝備製造業的基地,近年來隨著中國更加重視重化工業發展,使得京津冀經濟圈的產業獲利相對提升。在中國沿海三大經濟圈中(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及京津冀經濟圈),京津冀經濟圈的各項指標皆屬於蓄勢待發的階段,由於該區區位條件獨特,再加上人文環境優良、資源豐富、經濟基礎雄厚…等有利因素,未來預期京津冀經濟圈的發展將是呈現樂觀的景象,也將吸引更多台商進入投資。

  (四)環渤海經濟圈

  1980年中期,中國中科院地理所李文豔副所長就已提出大渤海地區的概念,90年代後,國家計委雖然已將環渤海經濟區列為中國七大規劃區之一,但環渤海經濟區仍然只是個概念。山西省省長張寶順曾經表示,現在環渤海經濟圈有五個問題值得省思,包含核心城市的帶動、產業結構的趨同、區域間的要素流動不順暢、區域保壘機制及觀念落後問題需要去解決,也希望區域內負責人可儘快達成共識,共同合作並持續發展。

  環渤海經濟圈為歐亞大陸橋東部的起點,主要是由京津冀城市群、山東半島城市群及遼中南城市群組合成之經濟圈。在區域內,具備了資源、設施、地緣及人才等優勢,在環渤海地區5800公里的海岸線上,共有數千家大型企業、60多個港口分佈,目前為中國北方經濟最活躍的地區,也是中國對外開放之視窗及對外貿易的重點地區,現在在全中國的經濟格局中所佔的地位也越來越重要,現已有台商表示很看好環渤海區域的發展,佈局也將從過去的珠江三角洲及長江三角洲擴展至環渤海經濟區。

  (五)海西經濟區

  “海峽西岸經濟區”主要以福建省為主體,涵蓋浙江溫州、廣東潮汕、江西贛州等相鄰地區,南承珠江三角洲,北接長江三角洲,最重要的是東隔台灣海峽與台灣相鄰。由於福建省與台灣地區地緣相近、血緣相親、文緣相承、商緣相連、法緣相循,具有對台交往的獨特優勢。當前兩岸關係隨著新情勢的發展而遽變,對福建省而言,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對台優勢”則突顯出此一經濟區的重要性,對台灣而言,直接整合進整個中國市場仍存有許多疑慮與難題,海峽西岸經濟區則正好成為兩岸經貿合作與發展的最佳試點。就合作的條件來看,閩台區事實上已具備一定的交流條件,除了閩台文化的相似性之外,以及人流、物流等經貿合作必要條件都已完備,例如:金門、廈門、福州等地都已直航,海西經濟區無疑是兩岸經貿關係發展的關鍵點。

  (六)西三角經濟圈

  西三角經濟圈,2009年於重慶市常務市長黃奇帆首次提出之概念,希望能將西三角經濟圈納入國家“十二五”規劃。西三角經濟圈是以西安為中心的城市群,並結合重慶、成都、大西北及大西南地區,以共同打造中國經濟圈第四增長極。西三角經濟圈包含重慶、成都、西安及其周邊地區,面績約22平方公里,人口約1.18億,共有約50座城市,經濟總量為2億,佔西部經濟總額之40%。目前西三角經濟圈仍處在初步構想階段,未來希望能利用規模經營來提高綜合競爭力。在產業規劃與調整部分,則制定一個統一的規劃,以在產業上互補為原則,避免形成惡性競爭。台商對西三角經濟圈的前景表示樂觀,渝台合作也將受到更多台商的關注。

  (七)武漢經濟圈

  武漢經濟圈面積約四十平方公里,以武漢為中心,共包含31個城市,人口約1億5仟萬。目前是中國中部最大的經濟合作組織,由於得天獨厚的區位市場優勢,及東西地區資源、訊息…等交流戰略地點,顯示了武漢經濟圈在中國的重要性,現階段在發展經濟計劃中,以市場導向為目標,希望能透過市場機制來推動區域經濟之發展。未來希望能將資金流、人才流、物流及資訊流聚集在一起,並有效的結合資本、產權、勞動等市場,以建構武漢經濟圈美好的前景。

  為提高外向度,未來將著重吸引台商進入武漢東沽高科技術產業開發區、吳家山台商投資園區及宜昌台商工業園區,也會在土地價格提供優惠,以提供台資企業更優良的服務,預期在未來會吸引更多台商進入武漢經濟圈投資。

  結論

  兩岸在近幾年來,關係已日益密切,兩岸即將簽署ECFA,簽訂後兩岸經貿合作會逐步正常化,台灣“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將會與大陸方面溝通,將機械、石化及紡織中上游納入早收清單。期許在簽訂ECFA後,兩岸關係可更加密切,並增進雙方互信基礎,進而創造兩岸無限商機。

  台灣“行政院長”吳敦義曾表示,“ECFA就像是一株玫瑰花,花很鮮豔,但也有刺”。即在簽訂ECFA後雖能創造機會,但也會有部分產業受創,政府未來應更努力落實產業輔導救濟措施,幫助產業轉型,同時也要藉此機會加速產業升級,以尋求新的產業發展定位。與大陸進行經貿合作如果是未來台灣必經之路,則政府必須與民間達成更多同識,讓兩岸能透過經貿合作達到互惠雙贏、和平穩定。

  六、參考文獻

  (1)“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新聞資料,2009/7/29,《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http://cweb.trade.gov.tw/kmi.asp?xdurl=kmif.asp&cat=CAT4008〉。

  (2)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2010/4/9,《兩岸標準檢測認驗證合作協議之政策意涵分析》。〈http://www.wtocenter.org.tw/SmartKMS/www/Epaper/wtoepaper/article207.htm〉。

  (3)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2010/3月,《兩岸經貿》。

  (4)統計資料來源:“財政部”、“經濟部”統計處、“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5)兩岸統合學會(張亞中、李閩榕),2010/5月,《海西經濟區與台灣》。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0年7月號,總第1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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