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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位未定?民進黨夢囈幾時醒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2-29 00:45:11  


 
  回應大陸的“法理戰”?

  在社會各界圍剿之下,陳水扁辦公室表示,2007年8月美國國安會官員公開表示,台灣或“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且“中華民國”是一個未定的議題,為釐清美國政府對台灣“國家地位”的認定與政策為何,陳水扁才對林志昇等人的“控美案”予以支持及背書。

  扁辦重申,“控美案”訴求的重點與扁案完全無關。“控美案”與“扁案”的連結,不但模糊焦點,更對陳水扁帶來極大的傷害。因為林志昇等人以“控美案”積極對外募款,造成相關團體間的緊張關係,陳水扁感到非常為難,因此重申,不支持林以他的名義就此議題向外募款。同時,扁已決定不再與“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執行長林志見面或簽署任何文件。

  陳水扁辦公室依照扁的指示,做出的五點說明表示:中國大陸對台作戰有所謂的“心理戰”、“輿論戰”和“法理戰”的“三戰策略”。“控美案”是對大陸“法理戰”的回應,希望透過國際法的角度,釐清六大爭議:

  (1)、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華民國”是否取得台灣的“主權”?

  (2)、“開羅宣言”、“舊金山合約”及“台北合約”於國際法的位階及效力為何?

  (3)、日本是否有將台灣的“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

  (4)、美國等主要戰勝國是否承認“中華民國”取得台灣的“主權”?

  (5)、“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於1949年消滅了“中華民國”,美國及國際社會是否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了“中華民國”而對台灣擁有“主權”這樣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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