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改革不止
消費稅征稅對象是特殊消費品,目前包括煙、酒、油、車等15個稅目,目的在於抑制高污染高能耗、不可再生資源、奢侈品等商品消費,并籌集財政收入。自2014年消費啓動新一輪以來,征稅範圍和稅率就是改革一大重點。
比如從征稅範圍來看,酒精、小排量摩托車、普通化妝品等不再征收消費稅;電池、塗料等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電子煙則是最新納入征稅範圍的一個品種。
李旭紅表示,電子煙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反映出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有更多新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出現,為了維持稅制的公平性,并進一步發揮消費稅對於消費行為的引導和調節功能,需要與時俱進及時調整消費稅的課稅範圍,對於促進消費市場的良性發展發揮作用。
“未來在征稅範圍上,應考慮把更多高耗能、高污染和非健康消費品納入征稅範圍,例如將新型污染品等納入征收範圍,發揮消費稅調節消費行為的作用,以健全我國綠色低碳稅制。”李旭紅說。
席曉娟認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將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雙高”產品危害生態環境的特性與綠色環保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發展理念相衝突,征收消費稅能够減少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的排放,促進生產者改進生產工藝。部分高檔消費品主要是奢侈消費品。雖然奢侈品消費稅的征稅範圍涉及面有限,所增加的收入在財政收入體系中的占比很低,但表明政府調節高消費的政策意圖和決心,可考慮將私人飛機、高檔箱包、高檔家具、高檔服飾等列入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