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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恩資產理智的話,跟陳曉聯盟將不複存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9-07 13:24:49  


  作者:許可 廣東汕頭 商業

  最近在資本界、商界熱議的事件,也就是黃光裕跟陳曉關於國美控制權的爭奪。形勢的發展,好像對於陳曉一方越來越不利。 

  黃光裕跟陳曉的鬥爭,本來天平就不是一定向著陳曉一方傾斜,這是很自然的事情。先從資本界、商界方面談,關於職業經理人跟大股東之間的關係,縱觀古今內外,作為一個大股東舉薦的人物,好像很少有陳曉這樣處事的。一個職業經理人可以借著為了公司的整體利益而去損害他所代表的一個大股東的利益,這本身就有違商業及職業倫理。另外你一個職業經理人跟大股東這樣爭鬥,本身對國美來說就是一種損害,給市場的反應那肯定是利空的事情,這樣能叫做為了公司的整體利益嗎?在西方發達的資本市場,這樣的行為首先是難於服眾,從商業倫理來說肯定不是值得褒揚的。再從國民的民意來說,你看網民的輿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民意),幾乎是向著黃光裕。道理也很簡單,首先,在輿論上黃光裕已經成功將陳曉描繪成一個挾洋自重、企圖通過聯合國外資本奪取國美控制權、損害民族企業、將國美變成美國的人。另外,陳曉這個不到2%股份的人,身份準確來說也就是一個有點股份的職業經理人,這樣一個身份跟一個舉薦他的大股東爭鬥,不管面上有那麼多光冕堂皇的理由,但大家就是覺得有違常理。廣大網民覺得陳曉的行為,有違的我們中華傳統文化的就是主僕關係、君臣之道、忠義之德、下井投石、過河拆橋。特別令人反感的是乘黃光裕入獄,你就這樣舉起叛逆之旗,還挾洋自重。黃光裕的罪過,自然會有法律通過刑罰、罰金來讓他償還。但國美,在國民心中,就是黃光裕的,這誰敢否定?陳曉你不學學諸葛亮,怎學起司馬懿了! 

  本來,從商業倫理及國民輿論,貝恩就不該忽視,忽視了必將自吃其果。最近事情大發展,貝恩應該會更謹慎。這兩天除了黃光裕在致國美函件中列出的若干個包括完全有資金增持股份等可以制衡國美的手段之外,還有,黃光裕妻子杜鵑在二審獲判緩刑當庭釋放,這時一是黃光裕一方現在主帥到位、軍心已定,另外是這也不能不看成是政府已在表明態度。你看現在,黃光裕一方,不是誰說的“要人有人、有錢有錢、要背景有背景”,再加上“要民心有民心”,到了此時,雙方爭鬥的天平已明顯向黃光裕一方傾斜,貝恩不需要更謹慎嗎? 

   陳曉的錯,就錯在他的永樂在被國美收購兼並之後,沒有看清楚他跟黃光裕的賭局已經完結。這時你只應願賭服輸、老老實實當一個職業經理人,並盡力維護舉薦你那大股東的利益,而你反而聯合貝恩跟黃光裕對賭。你可以說你在黃光裕入獄之後為國美做了什麼、你功勞多大,但不管你功勞多大,你最多只能是諸葛亮,你說諸葛亮功勞不大嗎。你功勞再大,也不可能想當蜀國之主。憑你那不到2%的股份,你道理何在?  

  對於貝恩來說,不可能不理智。對於陳曉,現在的言行可以理解為鬥氣、爭面子。但貝恩,在商言商,不可能跟著陳曉瞎鬧。你看現在的局勢,在9月份的股東特別會議上如果陳曉贏了,貝恩能得到什麼好處。如果黃光裕輸了,他不可能罷手,除了他可以動用他在信函裡所聲明的措施、手段之外,以後他隨時可以憑他大股東的身份提出罷免陳曉的動議,黃光裕也可以認為正義在我,我爭的就這一口氣,並且他也有資本爭這口氣。他人不會死且不怕船破,破罐破摔也在所不惜。這樣將使陳曉繼續主政的國美永無寧日。這樣的結果對於貝恩來說是利空還是利多呢。如果黃光裕一方如願獲勝,在短時期內可能國美會有一個動蕩期、整頓期,但憑黃光裕一方的能力,經過這一時期後,應該能長治久安。這對於貝恩來說,是利多還是利空呢? 

  貝恩也有難處,形勢比人強,人算不如天算。事情發展到現在這樣,應該也是貝恩無法料到的。是債轉股呢,還是不轉呢?難!不轉,等於放陳曉的風箏,轉吧,除了沒把握跟陳曉聯合取勝之外(取勝了又如何),還落得了得罪大股東、廣受國民“外國資產侵占民族資產”這樣嚴重指責的結果。 

  貝恩一定是理智的,在商言商。他也必須向他的股東負責,其投資的目的純粹就是為了獲得回報,不可能考慮到什麼鬥氣、面子的事情,他現在一定會覺得把黃光裕鬥倒並不是他的必由之路。這樣的話,按局勢發展。貝恩跟陳曉的聯盟將不複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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