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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當下最需要的是減稅嗎?

http://www.CRNTT.com   2015-03-01 11:17:51  


  中評社北京3月1日訊/2月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中央政府送上羊年首個減稅降費大禮包: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範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內擴大到20萬元以內,並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將已經試點的個人以股權、不動產、技術發明成果等非貨幣性資產進行投資的實際收益,由一次性納稅改為分期納稅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等。

  每日經濟新聞發表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文章表示,當前,中國經濟正面臨來自兩大方面的挑戰:一是改革開放30多年所打造的中國企業生產能力,正在遇到歐美金融危機對海外市場衝擊所帶來的出口疲軟、盈利能力嚴重下滑的挑戰;二是中國經濟發展長期依賴於海外直接投資和政府的政策紅利,金融體系資源配置的效率長期被忽視,從而導致我國外匯儲備以美債持有的方式不斷積累,國內貨幣則以外匯占款的方式不斷被動投放的格局。無論是美元資產還是人民幣負債,財富管理的主導權和能力的缺失,都嚴重影響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大國戰略實施。

   打破中國經濟“靠量取勝”的世界加工廠發展模式,盡快用中國“智”造替代中國製造,探索創新驅動發展模式已經刻不容緩。這種強調“質”的增長方式,尤其需要高效率的金融體系來支撐。中國向創新驅動增長方式轉變的關鍵因素之一,就是我們怎樣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開放的步伐,以更好地扶持創新型小微企業的成長。因為它們才是中國經濟未來發展的真正棟梁。

文章建議:首先,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完善和執法公正、嚴肅,是鼓勵創新型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激勵機制。否則,由此引起的創新型小微企業數量不足,會嚴重影響到對初創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機構業績,也會為資本市場提供好的企業造成困難。當然,更嚴重的後果是讓政府扶持小微企業的財政投入造成巨大損失。如果顧忌這種法律環境缺失帶來的風險,而不得不把技術創新的重任完全落在大企業身上,那麼,缺失市場競爭和有效需求所牽引的創新活動,最終有可能產生低效益的後果,甚至只是打造了形象工程而已。

  其次,盡快營造場外知識產權的交易中心(OTC),配合孵化器的中介功能、股權激勵和上市等退出機制,將各類金融機構和投資主體,尤其是天使基金等民間資本引進金融服務行列。對這類民間金融機構的監管模式要加以突破,允許他們實施混業經營,以彌補現有銀行體系靠抵押貸款單一服務模式所帶來的缺陷。這種差異化的金融服務模式,會較好地分散過去中國金融體系同質化投資的風險(降低貸款的集中度等)。此外,在降低創新型小微企業融資門檻的同時,也要對投資主體進行准入門檻的限制(比如限制散戶的投資等);這是確保創新型小微企業降低其融資成本和資金的穩定性不能忽視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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