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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化並不意味著“徵地” | |
http://www.CRNTT.com 2013-01-29 08:46:22 |
一是政府要對市域範圍的集體建設用地的利用做好統一規劃。沒有合理科學的土地利用規劃,土地權益人的利益還是難以保障,城市發展也會產生更大問題。規劃的制定要基於不同層級政府的合理分權機制,在必要範圍充分進行民主協商,並將規劃轉變為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二是要在農民集體方面建立合理的土地開發利用自主組織,以保障普通農民的利益訴求,最大限度地防止權力失衡導致利益分配不公現象發生。這種組織可以利用現有農民自治組織,也可以成立新的組織。國內有的地方成立了“家鄉建設委員會”主導集體建設用地開發,被證明是一個好的路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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