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一份涉及包括離退休人員在內的4000萬“事業人”的改革文件,由新華社對社會正式公布,這意味我國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在試點和探索整整20年後,正式開閘。意見明確了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整體思路框架和改革的時間表,其中,5年內事業單位將剝離行政和生產經營的職能,而其公益服務職能將進一步加強。
據了解,這份名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文件已於2011年3月1日印發,16日由新華社首次對社會公布。
意見稱,事業單位是經濟社會發展中提供公益服務的主要載體,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也有統計表明,我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中,教育、衛生和農技服務從業人員三項相加,占總人數的3/4,其中教育系統人員即達到一半左右,另有900萬離退休人員,總數超過4000萬人。
因此,這份關係幾千萬人利益的改革方案,一經發布,即引發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
意見對事業單位改革進行了總體設計,明確其推進改革的總原則,即“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其目的則是,“進一步增強事業單位活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發展對公益服務的需求。”
鑒於事業單位改革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意見將總體目標時間設定到2020年。屆時,將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而今後5年則是專家眼中的“陣痛期”,要將最艱難的清理分類問題放在5年內完成。意見明確,5年內,在清理規範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的改革基本完成。這意味著,占事業單位約20%比例的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都將在5年內完成從事業單位中的剝離。同時,意見明確,今後不再批准設立這兩類事業單位。
此外,對於事業單位的“主力軍”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5年內要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顯進展,管辦分離、完善治理結構等改革取得較大突破,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制度環境進一步優化,為實現改革的總體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