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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改革重在提高公益組織數量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18 10:48:09  


  4月16日,中國發布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該文件直接涉及到我國120多萬事業單位和3000多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人認為其最大的亮點在於它是“首個統領我國事業單位改革進程的頂層設計”。

  此前,事業單位改革的遲緩不前一度令人頗感悲觀,因為不僅既得利益群體的阻力強大,而且也缺乏一個統籌全局的改革方案和斷臂式的改革決心。該意見是迄今為止最為明確地指明事業單位改革方向的一份指導意見。坦白說,這份意見最大的亮點在於對事業單位的科學分類改革,以及對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的支持態度。該意見在文首就首先明確了“事業單位是經濟社會發展中提供公益服務的主要載體”,並在其後專門對如何放開從事公益類事業單位提出了具體做法。

  按其要求,事業單位將會被分類改革,在清理規範事業單位的基礎上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將其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這是對事業單位的存量改革,而在增量改革上,該意見對前兩類事業單位不再放開,即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而在意見裡大篇幅地提出了要對第三類、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進行放開。

  最終,這場改革的成就有多大,在於改革者如何克服來自被改革群體的阻力,以及它是否能為日後的公務員制度改革帶來正向的漣漪效應。事業單位改革對於現有事業單位人員的福利待遇安排採取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做法,並設定專制過渡期。對於新人,其醫保社保等福利納入社會保險範疇,是正確的做法。社會沿襲已久的福利雙軌制做法,到目前已經嚴重的損害了社會的公平,加劇了收入差距鴻溝。此次事業單位改革應該嚴格的執行這一既定做法,不僅是為了事業單位改革,也可以成為以後公務員改革的參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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