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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命不同價”宣告終結
http://www.CRNTT.com   2022-05-05 22:35:00


  同一起司法案件,僅僅因為受害者城鄉身份的差別,導致賠償數額相差數倍。這個持續近20年、被中國法學界詬病的賠償標准規定,即將終結。

  2022年4月27日,最高法發布《關於修改的決定》。新版司法解釋將於2022年5月1日起實施,相較於之前的版本,最大變化是將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以及被扶養人生活費由原來的城鄉區分的賠償標准,修改為統一采用城鎮居民標准計算。

  此前,在司法實踐中,城鄉“同命不同價”的情況十分突出。情況的改變,與社會發展與城鄉二元結構的鬆動密切相關。

  據最高法介紹,決定制定的背景,是“戶籍制度改革的推進以及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城鄉差距逐漸縮小”,并且,“統一采用城鎮居民標准與當前我國城鎮化發展趨勢相符”。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石佳友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民法典1180條規定,“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無論是司法解釋的修改還是民法典的規定,都體現了在生命權、健康權和身體權上,對任何人都是平等的,真正實現“同案同命”。

“第29條規定”

  在“同命不同價”討論中,常常被人提及的案例,是2005年發生在重慶的“何源案”。

  2005年12月15日,重慶市江北區郭家沱望江廠區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14歲的女孩何源當時正與兩名好友結伴乘坐電動三輪車上學,三人不幸遇難。

  事故發生後,除何源外,另兩位城市戶籍的女孩家屬,各獲得二十餘萬元賠償,而農村戶籍的何源家屬,只獲得了5.8萬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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