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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11月26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日前,上海海關企管部門向構成行賄犯罪的某報關企業下達了失信企業認定決定書。被認定為失信企業,意味著將會被海關採取提高進出口貨物查驗率、提升稽查核查頻次、全額提供加工貿易擔保等重點監控措施,同時推送給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實施聯合懲戒。
據瞭解,這是海關紀檢機構、企管部門綜合考量該企業行賄金額、次數、主觀惡性、危害後果等因素後,依法依規調整企業信用等級,也是海關總署出台加強信用管理領域“行賄人”懲戒機制後,全國海關首例企業因行賄被作出失信認定的案件。
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嚴懲行賄行為,堅決查處那些老是拉幹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賄人。記者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瞭解到,在海關總署黨委支持下,2023年以來,全國海關紀檢監察機構加大受賄行賄一起查力度,共立案查處行賄人員21名。
“既要高壓懲治海關工作人員受賄犯罪,也要依法查處處心積慮‘圍獵’的行賄人,特別是對那些隨著海關工作人員崗位交流而‘漂移’行賄的進出口企業,做到該立案的堅決立案、該處理的堅決處理。”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同志說。
據瞭解,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深化運用聯合辦案機制,進一步完善與地方紀委監委在重點行賄人線索移送、措施使用、聯合辦案、聯合懲戒等方面的協作配合,加大對行賄企業所獲不當利益的追繳力度。同時,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推動海關總署修訂《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新增關於嚴厲懲治行賄企業、行賄人員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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