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過程中,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推動海關總署出台《違規干預和插手海關工作事項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海關工作人員與企業交往負面清單》等一批制度規範,進一步優化檢驗檢疫、現場監管等重點領域和審批許可、通關放行、資金管理等關鍵環節的權力配置,不斷堵住“圍獵”與被“圍獵”的制度漏洞。持續緊盯查驗、通關、旅檢、稽查等關鍵崗位,發揮海關垂直管理制度優勢,定期開展人員輪崗交流,減少行賄機會。
“針對邊境口岸外貿企業較集中、‘圍獵’行為頻率高的情況,我們推動海關紀檢機構和口岸監管等部門,主動與地方政府、口岸單位和進出口企業常態化開展‘清廉口岸’共建活動,通過召開構建親清政商關係‘關企面對面’宣講會、與相關單位及企業簽訂廉潔共建承諾書、觀看警示教育片、向企業通報查辦的行賄處罰典型案例等形式,宣講海關對‘圍獵’企業的懲戒政策,同時組織外貿企業旁聽行賄案件庭審,把庭審現場變成警示課堂,給企業敲響警鐘,引導企業依法合規誠信經營。”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同志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