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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專論:駁歪曲2758號決議的錯誤論調
http://www.CRNTT.com   2020-06-25 00:10:32


王英津
  中評社北京6月25日電(作者 王英津)“台獨”勢力為了給台灣參與聯合國和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製造理論依據,聲稱1971年第2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的2758號決議只解決了中國代表權問題,沒有解決台灣代表權問題,理由是該決議“不僅未提及台灣,更沒有提及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或中國對台灣擁有任何主權”。此論調是“台獨”勢力歪曲2758號決議、割裂兩岸歷史和法理連接、推行“台獨”路線的錯誤說辭,必須予以澄清和駁斥。

  一、2758號決議已解決有關代表權問題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表決由阿爾巴尼亞等23個國家提出的要求“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表權”提案,該提案以多數贊同獲得通過,並隨即成為聯合國大會的正式決議,即2758號決議。該決議的全文分上下兩段,上半段為:“聯合國大會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下半段為:“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從以上文字不難看出,2758號決議已徹底解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台灣是中國的一個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包括台灣在內的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自然包括台灣在內。所謂台灣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是根本不存在的。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從決議內在精神看,2758號決議沒有提及“台灣”的文字,恰恰表明台灣的代表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該決議不僅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還將“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里行使中國代表權的資格,此中國自然是包括台灣地區在內的整個中國。所以,2758號決議解決了中國的代表權問題。中國代表權問題與台灣代表權問題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係,解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里行使中國代表權問題,也就連帶著解決了其在聯合國里行使台灣代表權問題。至於2758號決議“未提及到台灣、沒有論及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原因,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在2758號決議之前,台灣屬於中國一部分已是主流國際社會共識,加之該決議解決的是“代表權之爭問題”,而不是“增加聯合國席位問題”,故在2758號決議中無須提及台灣,就如同2758號決議中無須提及廣東或福建等地區是一樣的。所以,“台獨”勢力所謂“2758號決議沒有解決台灣代表權問題”的論調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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