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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振偉(中評社 林艶攝) |
農民日報記者:謝謝。農民日報記者提問。眾所周知,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涉農法律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那麼請問,本屆人大常委會在涉農立法方面有哪些考慮?謝謝。
劉振偉: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涉農法律在本屆常委會的立法中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列入本屆五年立法規劃的有制定糧食法、農村扶貧開發法,修改種子法、森林法,我簡要的把情況介紹一下。(一)、制定糧食法。糧食問題在我們國家是一個始終不能掉以輕心的戰略問題,我們人口增加、耕地減少、消費水平提高、資源負荷重的趨勢不可逆轉。中央關於糧食安全提出,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要把13億人口的飯碗牢牢的端在自己手裡。所以我們通過立法,把中央的大政方針確定下來,是十分必要的。
糧食法涉及的內容比較多,生產、加工、流通、消費、宏觀調控、保障措施等,面比較寬,有三個重點:一、保證糧食的供給能力。調動主產區和生產者生產糧食的積極性。二、分清責任。一個是中央和地方的責任,不能把糧食生產的責任都壓在中央,地方也要有責任。另一個也要分清銷區和產區的責任,給銷區也要增加一些壓力,不能全部依賴產區。三、對糧食的宏觀調控作出規定,全國一盤棋。糧食法正在由國務院法制辦正在徵求意見,我們全國人大農委已經介入,準備加快這部法的步伐。
現在國務院法制辦正在徵求意見,我們全國人大農委已經介入,準備加快這部法的步伐。第二,修改種子法。這部法是2000年實施的,當時是為了推動種業多元化,目前這個目標已經達到了,但是帶來了一個副作用,即現在的育種資源較分散。我們的企業比較多,但比較小,競爭力不強,所以我們現在準備把建立現代種業制度通過修改種子法確定下來。這次修改的內容也比較多,我們重點有三個方面,我給媒體的朋友介紹一下。
一、完善育種創新體系。育種怎麼讓它出大成果、好成果,要分工明確,支持科研院所,搞前沿性科學研究,同時為商業育種打造平台。支持大型種子企業,增加它的創新能力。推動科研單位和種子企業合作搞聯盟,搞育繁推的一體化,搞產學研的結合,這是我們考慮的一個大問題。二、劃清政府和市場的責任,該政府管的政府管起來,該交給市場的市場自己做。如建立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登記制度等,但是建立這些制度是為了加強事中和事後的監管。
三、加大對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力度,支護產權保護等要有一些新的制度,要逐步與國際接軌。種子法的修改目前正在徵求意見,我們的想法,看能不能今年下半年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是農委的想法。
(三)修改森林法。這部法是1984年制定的,1998年作過一次修改,這次修改重點考慮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把集體林權改革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現在有8900多萬的林農拿到了林權證,他們的權益怎麼得到物權保護?就需要立法。二、林業的發展方式現在要轉變。林業的發展方式向生態建設方向發展,保護好青山綠水。所以相關的制度就要做出調整,比如林地的保護制度、林木的采伐管理制度、生態保護制度、林業補貼制度等,都要按照保護生態的方向做出調整。
(四)制定農村扶貧開發法。在座的各位朋友都知道,我們國家大規模的扶貧開發是1986年開始的,這幾十年的扶貧開發有2億多的貧困人口脫貧,但是地區發展不平衡,城鄉發展不平衡,按照2300元人均年收入的標準計算,現在還有8000多萬貧困人口,所以在我們國家反貧困是一個長期性的任務。這部法是國務院扶貧辦和全國人大農委共同起草的。現在已經有稿子,要解決的問題也很多,但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創新扶貧開發方式,我們要把扶貧從過去的輸血向造血轉變。現在看來,扶貧不搞地區發展、產業發展,將來貧困的問題還是很難解決。當然,我們把問題放在發展上,不是說不要幫扶到戶,而是要精准到戶,科學識別,這是一個大的思路問題。二是要提高貧困地區的教育水平。現在老講一句話,不能讓貧困代代相傳。扶貧方面還講,反貧困的阻斷機制就是要把孩子教育好,這些我們也有一些規定。三是要建立科學的扶貧標準,扶貧對象識別、扶貧重點縣的確定和退出機制。現在社會上也有一些說法,為什麼扶貧縣越扶越多了?我們是標準提高了,不是說貧困人口增加了。所以下一步我們要做出一些規定,該戴帽子的戴帽子、該摘帽子的就摘帽子,不能讓貧困縣越扶越多。並且對扶貧資金的管理、審計等都要做出相關的規定。時間關係我就簡要地介紹一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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