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列陽:
“劉志軍談法律頭疼”
最終為劉志軍辯護的是北京天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錢列陽和他的助理婁秋琴。錢列陽1964年出生於北京,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從1994年開始從事專職律師工作,曾經承辦2000年的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2006年的南京市委原書記王武龍受賄案,2010年的天津市委原常委皮黔生受賄、濫用職權案等影響較大的案件。
錢列陽接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為劉志軍辯護的通知書,是在2013年2月1日。“因為法律上有規定,如果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必須要有律師辯護,就如同未成年人必須要有律師辯護一樣。如果自己不肯請,那就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錢列陽說,法律援助中心也沒有對他做什麼特別交代,一切與他承辦的其他法律援助案件無異。相比普通刑事案件,這些指派案件收入很少。“按規定,指派案件每個階段的律師費是1200元,如果兩個階段連起來,則第二個階段減半。比如劉志軍案,審查起訴階段是1200元,審判階段是600元,加起來1800元。”錢列陽跟環球人物雜誌記者開玩笑說,“我一次次開車跑到昌平小湯山的秦城監獄,光油錢就得好幾百。但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案件,我作為律師是不能拒絕的。”
2013年2月6日,錢列陽前往秦城監獄,第一次會見劉志軍。雙方的初次見面並不愉快。錢列陽向劉志軍簡單介紹自己後,劉志軍看了看他說:“審查起訴意見都對,我簽字。”錢列陽明白了,劉志軍不相信法律。“薄熙來相信法律,他不相信。他認為自己‘生是組織的人,死是組織的鬼’。進來兩年了,他不知道法律有什麼用,也不想找律師。我是他見的第一個律師。”
會見中,劉志軍非常抵觸兩個話題,一個是法律,一個是高鐵,他說“談法律頭疼,談高鐵心疼”。他和錢列陽談歷史,還向錢列陽推薦了一套書——作家岳南2011年所著的《南渡北歸》,講的是近代文化名人梁思成、林徽因、胡適、傅斯年等人在亂世中的顛沛流離。從秦城監獄回來後,錢列陽特地買了一套。厚厚的3本,他認真研讀起來。
第二次見面是2013年春節後,劉志軍仍然回避高鐵和案情。“他反覆說,‘對我的指控我都認,事實都是這樣,最好的辯護是不辯護’。他不僅自己放棄辯護,叫我們也放棄辯護。”錢列陽打了個比方,“劉志軍的態度就好比是,‘這是一杯啤酒’,我已經簽字承認了。那你就站在‘這是一杯啤酒’的基礎上來說,別打開蓋說這是茶。”
但錢列陽後來變得“強硬”起來,他對劉志軍說:“拋開刑事責任,你為高鐵做的工作我很尊重。也請你理解律師的工作,我的工作就是為被告人做辯護,即使你都認罪,我也要做罪輕辯護。既然我尊重你,你也得尊重我。”劉志軍聽從了他的意見,雙方的話題終於轉移到高鐵上。後來,再與錢列陽會面,劉志軍表達了歉意:“第一次和第二次會見時,我有點失禮了。”此後直到庭審,劉志軍都很配合律師的工作。
外界曾盛傳劉志軍極為迷信,喜歡占蔔。最後一次會見時,錢列陽的助理婁秋琴決定問問這個問題。意外的是,劉志軍沒有回避。“他說每次高鐵開工前都會找人選個黃道吉日。以前沒選好,開工就會下雨;選好了,就沒下過。”
有鐵道部的老同志曾回憶劉志軍霸道蠻橫,“想用你時你就升,不想用你時你就滾,有時三更半夜把你喊來開會罵一頓,讓你摸不著北”。身陷囹圄之後,劉志軍終於有所反省。他跟錢列陽說:“曾有一次,原國家主席李先念告訴我,人要等到60歲以後才懂事。我一直沒明白那句話是什麼意思,現在終於明白了。你看我今年(2013年)60歲,我現在才開始懂事。”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劉志軍案進行庭審,只用了3個半小時。時間之短,出人意料。有人質問:該案有沒有進行真正的辯護?錢列陽告訴環球人物雜誌記者,其實在庭審之前,已經開了庭前會議。“很多人不知道有庭前會議這回事,我們扛著投影儀、帶著案卷到秦城監獄開了整整一天,法官、檢察官、律師都參加。該做的都沒有省略,控辯雙方爭議的許多內容在庭前會議上已經處理完畢。如果沒有庭前會議,都集中到法庭上審理,至少要兩三天。”
“到了庭審時,控辯雙方的辯論主要圍繞兩筆共計4900萬元的錢款怎樣定性展開。這兩筆錢款是丁書苗為劉志軍辦事支出的,我們認為,劉志軍並沒有成為這兩筆錢的所有權人,能否認定為受賄在刑法理論上是值得商榷的。”錢列陽說,雙方就此辯論了1個多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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