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人物雜誌:從2013年8月22日第一次上庭開始,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微博上對庭審進行圖文直播,這對你們的辯護有沒有影響?
王兆峰:第一天上庭,我們的注意力全在法庭上,都不知道有微博直播這回事。晚上回到住處,才聽其他人說起來。我覺得這是好事,增加了透明度。但是我們該怎麼辯還怎麼辯,不會受到影響。
環球人物雜誌:案子的判決結果,和你開庭前的預期差別大嗎?
王兆峰:實際上很多案子的判決結果是很難預見的。套用一句俗話來說,一切皆有可能。我唯一要把握的就是,我自己能做什麼。我把自己分內的事做好就行了,其他的東西我沒辦法左右。
環球人物雜誌:此案已經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也就是對薄熙來執行無期徒刑。下一步工作該怎麼做?之前涉及到的薄熙來在法國的別墅,能收回來嗎?
王兆峰:那個房子現在畢竟在姜豐(音)名下。下一步該怎麼追索?姜豐能不能配合?這些都是複雜問題。另外,房屋所在國對我國的司法能不能承認?能承認到什麼程度?這是境外財產的追索問題,得在實踐中慢慢摸索。
高子程,
做陳良宇的“醫生”
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在2008年4月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後,沒有提出上訴。陳良宇的代理律師是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的高子程(微博)。他出生於1962年,是資深的刑事辯護律師,代理過很多重大、複雜、疑難的刑事案件,包括2006年的中國建設銀行總行原行長張恩照受賄案,2007年的原國家藥監局註冊司司長曹文莊受賄、玩忽職守案,2009年的中石化原總經理陳同海受賄案,201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鬆有受賄、貪污案等。當媒體把高子程辯護過的被告人羅列出來時,有人說,這簡直就是一幅“救援貪官圖”。2013年12月2日,環球人物雜誌記者在北京會議中心見到了他,了解了他為陳良宇進行辯護的始末。
2006年夏天,上海社保基金挪用案案發,牽出陳良宇。同年9月,中央決定免去陳良宇黨內一切職務。2007年7月26日,陳良宇被開除黨籍公職,其涉嫌的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
兩個月後的一天,高子程在辦公室接到了一位中年女士的電話。該女士自稱是陳良宇的妻子,詢問高子程是否願意為陳良宇辯護。高子程說,對方的聲音非常平靜,感覺她應該是個有涵養的人。高子程決定讓她來北京面談。
幾天後,高子程見到了陳良宇的妻子黃毅玲。“她穿著簡單,說話得體,一直是以徵求意見的口吻進行表述。”曾有媒體報道,黃毅玲告訴高子程,陳良宇出事後,上海方面推薦過很多律師給她,也有人毛遂自薦,但她本人“更看重律師的低調和對隱私的保護,然後才是業務水平”。對此,高子程予以了澄清:“這是媒體的誤讀。她確實很看重律師的低調,她覺得這樣的律師更能一門心思鑽研案情,但是業務水平才是她選律師的首要條件。”綜合考察了案情後,高子程認為此案“有辯護的空間和把握”,決定接受聘任。
2007年10月,高子程第一次在秦城監獄見到了陳良宇。“他穿著西裝,頭髮整潔,但精神狀態不好。”剛開始,陳良宇以為又是檢察院提審,非常不耐煩。得知對方是妻子委托的律師後,陳良宇有些激動。他迫不及待地問了父親的身體狀況,還“很關心外邊的情況”。
在秦城監獄,高子程一共會見了陳良宇4次。高子程說,從他接手這個案件起,自始至終檢察院、法院以及主管律所的司法局都沒有人跟他特別交代過什麼。“司法程序各方面都做得很好,幹乾淨淨,順順當當。”
由於曾為多名高官辯護,高子程對高官的心理狀態非常了解。“他們對法律的態度一般分為3種:能聽懂法律,也願意尊重辯護律師的意見;能聽懂法律,但堅持自己的想法;聽不懂法律並堅持自己的想法。”高子程認為陳良宇屬於第二種:表示願意配合律師的工作,但並不認為律師的辯護能起多大作用。“他的基本心態是:我已經坐到這兒了,組織上也把我‘雙規’了。處理是肯定的,只是輕和重的問題。”
高子程告訴陳良宇,“你可以繼續堅持你有罪的陳述”,但辯護人的地位是獨立的,上庭後會據理力爭,詳細說明罪名不成立的理由,法官並不會因為辯護人的態度認定被告人態度不好,“陳良宇表示聽懂了”。接著,高子程又給陳良宇解釋他被指控的3個罪名——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分別是什麼意思,還解釋了什麼情況下屬於犯罪,什麼情況下不算犯罪。陳良宇聽得很認真,還做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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