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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國標五一起實行 跨省超7天算延誤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26 20:55:01  


  中評社北京4月26日電/“先簽字再收貨”“快遞變慢遞”“快件掉包損壞”,快遞行業屢屢爆出的問題令不少消費者“有苦說不出”。記者昨日從國家郵政局官網獲悉,《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將於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明確規定了“先驗貨後簽收”、“文明分揀”、“徹底延誤時限”等問題。

  廣州日報報道,昨日記者採訪的多數消費者對於該標準持肯定態度,但也有消費者擔憂地表示,“規定雖好,但就怕不能嚴格執行”。對此有業內人士稱該標準並非強制性標準,應該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配合。昨日多數快遞公司也表示,新標準將提高行業的准入門檻,快遞公司將更加注重服務競爭而不是價格戰,同時強調不會借機調價。

  “先驗後簽”或執行難

  不少消費者在以往收件時,往往因“趕時間”“怕麻煩”等原因匆匆簽字收貨,也有快遞員則是害怕消費者驗貨後再拒收,“先驗後簽”在現實中面臨著諸多的現實問題,執行力度也成為消費者最為關注的方面。

  根據新的標準,快遞員將應首先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驗收無異議後收件人確認簽收。對於用戶拒絕驗視的不予收寄。

  對於消費者經常遇到的“快遞變慢遞”現象,新的國家標準規定,徹底延誤的快件,快遞服務組織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賠償。徹底延誤時限應主要包括同城快件為3個日曆天,省內異地和跨省快件為 7個日曆天。延誤的賠償應為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由於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喪失,應按照快件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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