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外界猜測,房產稅是現有房地產稅種中最有可能被祭出的調控利器,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若開征房產稅,對於手持多套住房的所有者將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稅率為1.2%,沒有房產原值作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為12%。
據此,4月24日的《信息時報》在報道中算了一筆賬,按照廣東省地方政策規定減除部分為住宅原值的30%計算,市民如果在擁有兩套住房外還有一套市值100萬元的住宅,而該套住房並未被業主出租,則每年需要繳納稅款為8400元,業內人士相信,房產稅政策推行後房屋的空置率會大大降低。
由此可見,房產稅的開征勢必對房地產市場產生不小影響。不過,《華爾街日報》中文網編輯兼專欄撰稿人劉罡對此卻提出了他的看法:此舉最大的意義在於或將引發一場巨大的社會變革。
劉罡分析認為,要對第三套及以上房屋徵收房產稅首先必須搞清每個公民有多少房產,“而鑒於中國銀監會剛剛修改了第二套房認定標準,由以個人擁有為依據改為以家庭擁有為依據,因此還必須搞清每個家庭的住房擁有情況”。因此,在徵稅前必須進行一場全國範圍的住房登記確權和估價行動,由此誰人以及誰家名下擁有多少套住房將一目了然了,因此相當一批官員的隱形財產將有機會曝光。
誠然,確如劉罡所分析的,如果真的實行房產稅新政,那些公職人員究竟有幾套房的信息將浮出水面,政府公職人員公布個人財產也將在局部成為不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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