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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反壟斷法》化解了微軟在國內市場的絕對優勢,那麼首先鬆口氣的將是國內的軟件商。 |
中評社香港7月31日電/明天,醞釀了近14年之久的《反壟斷法》將正式實施,“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或者“濫用行政權力”來限制競爭的行為將從此被視為違法。
新聞晨報報道,首當其沖的,就是國內公認壟斷嫌疑最大的5大行業:鐵路、電信、石油、汽車和軟件。甚至在很多樂觀者看來,現在的疑問只是哪個行業、哪個企業“有幸”成為我國反壟斷的第一個被告。
但事實恐怕並非這麼簡單,復旦大學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孫立堅表示,《反壟斷法》的條文以原則性為主,對具體的行業、企業以及行為並沒有明確的壟斷界定,很容易引起歧義。記者了解到,例如汽車等行業甚至已經備好了一套“潛規則”來鑽《反壟斷法》的空子。
專家認為,指望單靠一部《反壟斷法》就能立竿見影解決國內行業壟斷的想法並不現實。原計劃與《反壟斷法》配套推出的40餘個細則,目前仍然沒有消息。而《反壟斷法》的具體執法行為、流程甚至執法部門,目前也都不明朗。“《反壟斷法》確實能夠馬上改變一些東西;但更多的,可能是落到實處的懸疑。”
微軟 國內“反壟斷第一個被告”?
早在去年《反壟斷法》獲得通過時,就有法律專家預計,微軟很可能第一個被告上法庭,成為國內“反壟斷第一個被告”。
《反壟斷法》第三章第十七條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下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前瞻:國內軟件商有望“鬆綁”
如果《反壟斷法》化解了微軟在國內市場的絕對優勢,那麼首先鬆口氣的將是國內的軟件商。金山軟件總裁助理王欣對記者表示,全民都用Windows,也就相當於自己的命脈掌握在別人手裡。業內人士認為,如果國內軟件商從此得到解脫,那麼不僅我國的軟件產業將得到更寬廣的生存空間,國內用戶也將在充分的市場競爭中獲得更低廉、更豐富的軟件產品。
事實上,在歐美的反壟斷案例中,微軟已經有過教訓。去年9月17日,歐洲初審法院做出最終判決,支持歐盟在2004年發布的微軟反壟斷案裁決。而1997年,美國司法部也指控微軟操作系統將瀏覽器軟件與視窗操作系統軟件非法捆綁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