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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行業被指兩家獨大 |
石油 兩家獨大有交易依賴嫌疑
據中國商業聯合會石油流通委員會統計,眼下民營石油企業已由1998年全盛時期的3340家下降到不到300家,民營加油站也由5.63萬家下降至4.5萬家。顯然,中石油、中石化兩家對國內原油的資源和銷路的控制讓國內油市始終處於兩家獨大的狀態。
除了《反壟斷法》的第三章第十九條適用於“油老大”外,該法第十八條也明確規定:將視“其他經營者對該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來“認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前瞻:囤油待漲現象從此作別
一部分業內人士和專家認為,如果《反壟斷法》能夠打破中石油、中石化等巨頭對行業的壟斷,並改善民營油企的生存狀態,那麼國內油市的競爭將更為激烈,定價也將更透明,尤其是囤油待漲的現象很可能將從此作別。
“如果引進更多民企的競爭,不能保證國內油價不再上漲,但至少至少可以保證車主不會再出現加不到油的情況”,本市花園路上一個加油站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以往不是民營油企不願意供油,而是沒有進油的渠道,白白坐視商機的流失,而某些大型企業卻是囤油待漲。這樣不僅對行業不利,對消費者也無法交代。”
懸疑:保護“國民經濟命脈”?
其實,所有關於國內石油市場前景的猜測都基於一個前提,那就是目前國內石油市場存在壟斷。對此,業內外並不認為石油市場會被打上“壟斷”的結論。
事實上,《反壟斷法》第一章第七條就規定:“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這就意味著石油行業很可能超然於《反壟斷法》之上。
因此,對於國內石油行業而言,一部《反壟斷法》是不夠的。出台具體的細則,對國內中石油、中石化這樣的石油巨頭進行壟斷界定將非常重要。
專家觀點:反壟斷,首先反腐敗
復旦大學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孫立堅認為,在《反壟斷法》實施後,我國當務之急是兩件事情:“首先是收集、整理案例,對‘壟斷’行為做出明確界定;其二,也是最關鍵的,就是在反壟斷的過程中,避免腐敗的滋生,也就是避免更大的壟斷的出現。”
孫立堅教授認為,目前只有一本《反壟斷法》對於市場是無從下手的,因此收集案例並進行界定,使得具體的反壟斷操作既“有法可依”,也“有例可依”,就顯得很迫切。“首先收集在《反壟斷法》出台前的種種案例,做出評判,哪些是‘壟斷’,哪些是‘非壟斷’,哪些是有待商榷的,然後將這些案例作為根據,對現有市場上的行為進行判別”,孫教授表示,只有根據充分、標準明確,反壟斷的行為才有立足之本。
而更重要的是規避反壟斷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腐敗。孫教授表示,可以預見的是,很多國營的行業巨頭將成為《反壟斷法》的矛頭所指,那麼打破這些企業壟斷的主要行為就是業務拆分,如同當年美國拆分微軟。“但問題是,這個拆分的過程誰來做?怎麼做?”孫教授告訴記者,如果在拆分的過程中,被拆分的業務最終通過種種幕後交易,傳遞到了某些利益集團的手中,那就給未來造成了更大腐敗的可能性,前車之鑒就是俄羅斯能源工業的“反壟斷”。“這是和反壟斷的精神相違背的,因為這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和更多的寡頭。”
孫立堅教授最後表示,在反壟斷的具體執行中,必須要做到所有的項目的透明化、公開化和市場化,“引入全社會力量參與競爭,也讓全社會進行監督。這樣《反壟斷法》才能切實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