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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表示,由於鐵路完全實行國營,其爭議是在於是否具有“行政壟斷”的嫌疑。 |
“例如零配件的配送,零配件廠商與汽車廠家的關系相當密切,因此供應對象一般只限於廠商指定的4S店,經銷商很難單獨獲得零配件供應。也就是說,如果不按照廠商的要求辦事,廠商完全可以通過限制零配件這個途徑來打壓經銷商,因此市場的主動權依然掌握在廠商手中。”
對此,業內人士均表示應當盡快推出《反壟斷法》的實施細則,以免在實際操作中被強勢方鑽了空子。
鐵路 “行政壟斷”嫌疑是關鍵
說起壟斷,很難撇開“鐵老大”。法律專家表示,由於鐵路完全實行國營,因此鐵路行業的壟斷嫌疑的關鍵並不在於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爭議在於是否具有“行政壟斷”的嫌疑。
《反壟斷法》第六章第三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因此,如果要打破鐵路的市場壟斷格局,就必須從打破鐵路的“行政壟斷”入手。
前瞻:鐵路票價將由市場決定
“鐵路部門在春運前搞的票價聽證會其實就表現了其壟斷地位,如果有行業競爭充分,市場自然會調節價格,不用居高臨下地把旅客請來商議價格”,復旦大學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孫立堅認為,如果國內鐵路壟斷的格局能夠打破,那麼首先要調整的就是鐵路票價。
事實上,和飛機票、長途客運車票不同,鐵路的火車票不僅面值最為“堅挺”,而且站票和坐票的價格居然也一樣。因此,在某些旅游淡季常常會發生這樣的怪象:某個線路的飛機票價格甚至低於火車票。此外,退票需收取20%的手續費、列車上高價出售飲品零食、列車誤點不賠償等等不公平的現狀,也只有在高度壟斷的鐵路行業才會出現。
懸疑:涉及“國民經濟命脈”?
“鐵老大”很有可能打出“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的王牌,從而超脫於《反壟斷法》之外。不過對此,孫立堅教授明確表示,這種說法不通。
“其實打破壟斷並不代表市場的完全放開,也可以是部分放開。”孫教授認為,鐵路等行業牽涉國家民生安全,不能充分進行市場競爭,不能完全交給市場,但這並不意味著完全不能放開。
“全部由國家控制,就會出現目前效率低下、利潤低下的結果。因此可以開放一部分業務,交給市場。”孫立堅教授告訴記者,包括美國在內的諸多西方國家,雖然鐵路由國家控制,但並不妨礙民營資本的引進,因此“鐵路大王”能夠出現。而民營資本的引進也使鐵路運營更人性化、更有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