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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5斤芹菜被罰6.6萬,叩問執法初心
http://www.CRNTT.com   2022-08-31 18:41:50


 
  不僅如此。從報道內容來看,羅某夫婦是因為丟失了票據而無法證實進貨渠道的。根據常理,作為菜店經營者,他們在進貨時不可能不查驗芹菜,但僅憑肉眼和菜店的檢測能力,又怎麼可能知曉所采購芹菜的農藥殘留是否超標呢?根據《食品安全法》第136條之規定,這難道不屬於“可以免予處罰”的情形?

  近年來,隨著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各地方各部門嚴格執法規範執法建設法治政府的步伐不斷加快。許多民生社會領域強化行政執法,密織監管網絡,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經濟健康發展、保障群衆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與此同時,在嚴執法、強監管的語境下,過罰不當、以罰代管甚至以罰款創收的現象也不時出現,應加以警惕。一些行政監管違背常理人情,動輒大開“罰”戒、廣開“罰”戒,毫不考慮行政相對人的生計,毫不顧及人民群衆的感受。類似的案例不在少數。上述央視報道就說,查閱榆林市市場監管局2021年以來食品類行政處罰台賬,針對小微市場主體的50多起處罰中,罰款超過5萬元的就有21起,其中案值只有幾十或幾百元……

  嚴格規範管理是為了更好的發展,而不是把市場主體清零;加強監管更不等於加大處罰力度,行政處罰永遠不可能是目的,過罰不當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而行政處罰中機械的法條主義,看似嚴格執法,貌似法不容情,實則背離了法律的初衷和原則,背棄了執法的初心和使命。

  “賣5斤芹菜被罰6.6萬”,作為一個典型案例,已經被責令改正了。然而,現實中還有哪些假嚴格執法之名的任性處罰呢?需要有關部門認真審視深入剖析汲取教訓,切實以人民為中心依憲執政依法行政,努力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執法決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來源:中工網 中工網評論員:郭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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