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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僅60多平方米,取消公攤面積具備可行性嗎?
http://www.CRNTT.com   2022-08-18 16:20:01


 
  公攤面積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它還會跟裝修費、物業費、供暖費等五花八門的費用綁定在一起,甚至伴隨房屋的整個生命周期。一些供暖部門、物業、裝修公司在計費時,往往傾向於選擇更有利可圖的建築面積收取費用。公攤面積糊裡糊塗,卻要常年為此埋單,人們覺得不合理也在情理之中。

取消公攤尚有難度

  面對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有一種聲音認為,取消公攤面積後,開發商勢必提高套內單價,房屋總價可能相差無幾,只是換湯不換藥,故而沒有調整的必要。這種說法站不住腳。

  對於購房者來說,能够住上明明白白的房子,不再為一筆接一筆的糊塗賬埋單很重要。這更關乎公平。

  取消公攤面積,尤其意味著杜絕其伴生的貓膩與漏洞,從源頭避免大量矛盾與糾紛,保證市場交易更公平透明。

  據人民日報此前報道,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洪洋提議“取消公攤”,認為公攤面積缺乏法律依據和制度約束,建議國家取消公攤面積,可以將實際的公攤面積成本核算到實用面積之中,讓老百姓明白付費,放心購房。

  那麼,取消公攤面積制度當下具備可行性嗎?

  在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孟麗娜看來,取消公攤面積制度現階段不具有可行性。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

  按套(單元)計價或者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注明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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