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巢“超時收費”引發部分小區反彈。日前,杭州東新園小區業主委員會發布文件稱,鑒於在未經協商情況下,豐巢將從2020年5月6日開始向快遞櫃使用人收取超時保管費,業委會認為此舉損害了小區業主的利益,有違當初豐巢進駐小區談判時介紹的情況,在豐巢快遞櫃給出解決方案之前,業委會決定自快遞櫃正式收取超時保管費之日起暫停啓用。
據悉,5月7日下午豐巢當地的工作人員將去現場進行協商。
小區業主委員會以暫停啓用的方式來“抗議”豐巢的“超時收費”,這是“市場”對於該收費政策最直接的立場表達。就前期的輿論討論來看,這其實并不讓人意外。當地工作人員表示將介入協商,但對豐巢來說,收費政策需要“協商”的對象,恐怕不只是某個小區內的業主委員會。
嚴格來說,“超時收費”所引發的輿論反彈,不能簡單用消費者反對收費來概括。與其說輿論爭執的是該不該收,不如說是到底怎麼收。
畢竟,經歷多年的市場經濟洗禮,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都明白“免費往往并不是最好的”,而以收取超時費來倒逼提升智能快件箱的運轉效率,也符合消費者的整體利益。
但是,12小時後就算超時,這個時間單位到底是如何測算出來的?它是否公平?這一點,相關企業的確有必要給消費者一個合理解釋。
去年10月開始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明確,“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應當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不得向收件人收費。”
雖然“保管期限”目前并無硬性規定,但企業在界定這個期限時,既要考慮公司的盈利空間,也不能完全忽視消費者的利益。如不少人就指出,對上班族而言,12小時的保存時限很容易超時,太不人性化。照此來收費,或能保障企業盈利的最大化,但對消費者而言未免有點過於“算計”了。
消費者更大的擔憂或在於,這般略顯強勢的收費規則一旦確立,很可能帶來不良示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