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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安全從使用座椅做起
http://www.CRNTT.com   2019-09-18 18:04:15


 
  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黃海波則認為,我國汽車工業起步較晚,私家車普及較晚,法律強制性規定欠缺,家長對兒童坐車應當使用安全座位未引起足够的重視,才是很多家長未習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原因,并非教育問題。“我國法律針對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的立法是欠缺的,目前還沒有國家層面的立法,只有少數地方性規定。”

  《2018年全球道路安全現狀報告》建議,兒童安全座椅使用應當存在於國家法律,規定10歲及以下或身高不足1.35米的兒童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并禁止兒童坐在副駕駛位,但全球僅有33個國家符合。

  在我國,2007年以來,盡管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陸續通過修訂地方法規實現兒童交通安全立法,但目前僅有上海、深圳兩地會對未安裝兒童安全座椅車輛駕駛人有懲罰性措施。如深圳於2015年1月提出,四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未使用符合國家標准的兒童安全座椅的,處以300元罰款。

  關於兒童安全座椅全國立法難以推進的原因,有業內人士認為,主要是家長不認可、不了解。一項針對上海、深圳兩地的研究發現,約四分之三的家長支持兒童安全座椅國家立法,但僅有40%左右的家長知曉當地兒童安全座椅相關法律。

  “目前全國性立法缺失與汽車工業發展較晚,與私家車普及落後有一定關系。隨著私家車大量湧入百姓家,百姓的生活質量提高後,相信應該很快可以推進全國性立法。”黃海波說。

  然而,我國國情的複雜性也不容忽視。據王荃介紹,根據全國各省(區、市)道路交通傷害死亡率分布圖,相對發達的東部地區道路交通傷害死亡率最低,西部欠發達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傷害的死亡率最高。

  執法難題同樣不容忽視。據耳玉亮介紹,通過對上海和深圳兩地兒童安全座椅地方條例出台前後的情況進行研究發現,兒童安全座椅的擁有率、使用率均有明顯提升。2018年,在上海和深圳有私家車且有0歲至6歲兒童的家庭中,兒童安全座椅擁有率分別為80%和64%,但使用情況卻下降至62%和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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